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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如何证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pub****155 江苏-镇江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12.26 10:13:22 458人阅读

想了解,如何证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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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86465条

要证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首先看行为是否以个人名义实施,若合同、协议等用个人名义,而非公司名义,能初步证明。其他,行为目的与公司业务无关联,比如个人消费、个人借贷等非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也可证明。再次,资金流向是个人而非公司账户。最后,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2025-12-26 10:14:1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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