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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费给付多久

母** 山东-临沂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7 15:27:56 376人阅读

抚养子女费给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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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子女费通常给付到子女十八周岁。这是一般情况下的给付期限,明确了父母在子女成年阶段的抚养责任界限。
(2)十六到十八周岁的子女,若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这体现了对有独立生活能力未成年人的合理考量。
(3)特殊情形下,成年子女若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负担必要抚育费,保障了特殊子女的基本生活。
(4)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判定,确保公平合理。

提醒:
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27 18: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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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子女费通常给到子女18周岁。16到18周岁的子女,若靠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抚育费。
(二)特殊情况下,成年子女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继续负担必要抚育费。
(三)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参考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025-12-27 18:1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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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情况下,抚养子女费给到子女18周岁。若子女16到18周岁,靠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父母可停付。
2.特殊情况,成年子女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父母仍要给抚养费。
3.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法院会结合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判定。

2025-12-27 17:5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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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抚养子女费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十六至十八周岁能以劳动维持生活的可停付,特殊情况成年子女仍需父母负担,抚养费数额和方式可协商或诉讼确定。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抚养子女费通常给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不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而子女成年但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要负担必要抚育费。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给付方式,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定。若遇到抚养子女费相关问题,情况复杂难以判断,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12-27 16: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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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费给付期限通常到子女十八周岁。十六至十八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抚育费。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成年子女仍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还需负担必要抚育费。

相关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3.父母和子女都应了解这些规定,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2025-12-27 16:12:48 回复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4、抚养费的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5、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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