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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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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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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定为寻衅滋事已立案咋办

李** 江西-萍乡 刑事立案咨询 2025.12.27 09:59:38 364人阅读

打架定为寻衅滋事立案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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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委托律师,让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如打架起因、经过、后果等,制定辩护策略。
(二)在侦查阶段,律师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收集辩护信息,与办案机关沟通,查看证据材料,判断有无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情况。
(三)若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如实供述、有自首立功情节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量刑从轻或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5-12-27 17: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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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架被定为寻衅滋事且已立案,这属于刑事立案。犯罪嫌疑人要尽快委托律师,律师会先了解打架起因、经过和后果,制定辩护策略。

2.侦查阶段,律师可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详情收集辩护信息,还会与办案机关沟通,查看证据,判断有无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问题。

3.若构成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如实供述、有自首立功情节或积极赔偿,量刑可能从轻或减轻。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争取好结果。

2025-12-27 15:4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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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打架被定为寻衅滋事刑事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积极配合或有从轻情节可能在量刑时获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
法律解析:
当打架被定为寻衅滋事且已刑事立案,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介入是明智之举。律师会先了解打架的起因、经过和后果等案件详情,以此制定辩护策略。在侦查阶段,律师能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收集信息,还会与办案机关沟通查看证据,判断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的情况。若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如实供述,有自首立功情节,或者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依据法律规定,这些都可作为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律师会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以争取最好的结果。若你有相关法律问题,可随时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7 14:0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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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被定为寻衅滋事且已刑事立案,犯罪嫌疑人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律师介入后会先了解案件详情,包括打架起因、经过和后果,以此制定辩护策略。

在侦查阶段,律师可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收集辩护信息,还会与办案机关沟通,查看证据材料,判断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情况。

若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如实供述、有自首立功情节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量刑时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建议如下:
1.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让律师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相关情况。
3.如有条件,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2025-12-27 13:1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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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打架被定为寻衅滋事且刑事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及时委托律师至关重要。律师会详细了解案件全貌,包括打架的起因、经过以及造成的后果等,以此制定辩护策略。
(2)在侦查阶段,律师有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通过与嫌疑人交流获取更多详情,为辩护收集信息。同时,律师会和办案机关沟通,查看证据材料,审查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等问题。
(3)若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如实供述、有自首立功情节,或者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在量刑时有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提醒:
打架被刑事立案情况复杂,不同案件细节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具体分析。

2025-12-27 11:49:09 回复

《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1.明确将“恐吓”增加规定为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之一,以严厉打击那些使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威胁、滋扰他人,意图对他人产生心理威慑,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恐慌的行为。这是针对实践中发生的寻衅滋事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尤其是针对近年来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犯罪惯常采用所谓“冷暴力”、“软暴力”手段等新情况增加的。  2.加大了对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的主犯的打击力度。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所谓“纠集他人”,是指纠合、聚合他人,表明此类寻衅滋事行为不止一人参加,但不一定表现出严密的组织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表现为多人或者很松散的团伙作案,也可能表现为以团伙形式作案。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原来只有五年,考虑到以多人作案方式且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其社会危害性远大于以个人单次作案,因此增加了一档刑,将最高刑从五年提高到十年,可以并处罚金。适用本档刑的一个必要条件是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并不要求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都必须构成犯罪才能适用本款规定,只要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即符合本款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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