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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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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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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非法占有判决多久

黎* 内蒙古-赤峰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2.26 02:43:32 402人阅读

诈骗非法占有判决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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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犯罪按非法占有目的定罪量刑,和诈骗数额、情节有关。
2.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到一万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3.三万到十万以上属数额巨大,处三年到十年徒刑,并处罚金。
4.五十万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5.各地可依情况定具体数额标准,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会调整。

2025-12-26 07: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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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犯罪定罪量刑与非法占有目的、诈骗数额及情节相关,不同数额对应不同量刑区间,各地可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会调整。
法律解析:
在诈骗犯罪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会依据诈骗数额和情节来量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量刑也会有所变化。如果大家遇到涉及诈骗犯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26 06:42: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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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犯罪定罪量刑与非法占有目的、诈骗数额及情节紧密相关。依据相关规定,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十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同时,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量刑也会相应改变。
3.为减少诈骗犯罪,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公众需增强防范意识,学习防诈骗知识,避免陷入诈骗陷阱。相关部门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骗能力。

2025-12-26 06:2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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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紧密关联非法占有目的、诈骗数额及情节。明确了不同数额区间对应不同的刑罚标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量刑在三年以下;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五十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这体现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因地制宜。
(3)除了数额,其他严重情节也会影响量刑,这综合考量了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提醒:
在遭遇诈骗情况时,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不同地区诈骗数额标准有差异,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6 05:2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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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遇到诈骗犯罪时,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司法机关认定诈骗数额。
(二)了解当地关于诈骗数额的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可通过司法机关官方渠道查询。
(三)若发现诈骗行为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要向司法机关详细说明,帮助准确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5-12-26 04:00:2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合同诈骗罪法占有如何认定一、合同签订前行为人有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在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时,首先要考察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凡是使用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结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和《纪要》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方法,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前,隐瞒没有归还能力的真相,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原则上都应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因为此类行为是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的原因,正是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的前提条件。二、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履约能力包括履行合同的现实性和履行合同的可能性。考虑市场风险的不可测因素和市场经济行为的风险投资因素,经济合同的履行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但是行为人如果连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都不具备,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实践中,行为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可以推定其没有足以抵付债务的固定资产及其他可靠的担保,在这种状况下仍作虚假担保,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三、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非法占有目的是合同诈骗行为属于充分不必要关系,也就是说,如果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必然会实施诈骗行为,但是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必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具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原则上应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如果行为人有可以推翻“非法占有目的”之推定的充分证据,应不予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四、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签订合同后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样包括履行合同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但是由于时间节点是在签订合同后,行为人此时应承担履约义务,因此有无履约能力的判断取决于行为人实际履约行为。一般而言,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总会积极地创造条件去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即使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实现合同目的,行为人也会承担违约责任。在刑事案件中,行为人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携款潜逃的,将取得财物隐匿的……这些行为表明行为人虚假地、象征性地履行部分合同,或者根本不去履行合同,不具备履行合同的现实性,甚至丧失了履行合同的可能性,足以推定行为人没有履约的诚意,由此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五、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行为人履行合同的原因难以说明,或者“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的真实性难以辨别时,根据行为人对其所占有的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也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为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很大程度反映了其当时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的主观心理态度,对标的物的处置也必然有所不同。当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或者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应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意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概念: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三、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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