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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协议自愿放弃。监护制度是为保护被监护人权益,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职责。
2.若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法院可撤销其监护资格,这由法院依法律和情况裁判,而非基于自愿放弃协议。
3.即便签了自愿放弃协议,被监护人权益受损时,原监护人可能担责。所以,此类协议一般无法律效力,无法免除法定监护义务。
2025-12-26 07: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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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自愿放弃监护权的协议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免除法定监护义务。
法律解析:
监护权兼具权利和义务属性,设立监护制度是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自愿放弃监护权的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为监护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约定而免除。只有在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法定情形下,法院才会依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且即便签订了放弃协议,当被监护人权益受损时,原监护人可能仍要担责。所以,在监护问题上,不能简单地通过协议来放弃监护权。如果大家在监护权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6 05:5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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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权兼具权利与义务属性,不能通过协议自愿放弃。监护制度设立目的是保障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2.只有在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法定情形下,法院才会依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撤销其监护资格,并非依据监护人自愿放弃协议。
3.即便签订了自愿放弃监护权协议,一旦被监护人权益受损,原监护人仍可能担责。
4.综上,自愿放弃监护权协议一般不具法律效力,无法免除法定监护义务。建议监护人充分认识自身职责,认真履行监护义务;相关部门加强对监护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认知;若出现监护问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2-26 05:4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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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护权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法定的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自愿放弃。监护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2)只有在法定情形下,如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法院才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撤销其监护资格,而不是依据监护人的自愿放弃协议。
(3)即使签订了自愿放弃监护权的协议,一旦被监护人权益受损,原监护人仍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此类协议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免除法定监护义务。
提醒:
不要试图通过协议放弃监护权,这无法逃避法定责任。遇到监护相关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26 05:0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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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监护人应认识到监护权不可随意通过协议放弃,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二)若觉得自身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不要私自签订放弃协议,应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监护资格。
(三)即便签订了所谓的自愿放弃协议,也要时刻关注被监护人情况,避免因被监护人权益受损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025-12-26 03:58: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