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二十年前村委会让大家去领别人不要的地,那家人是迁出户口城镇教书,我们家领了地每年都交公粮!几十年过去了那家人现在回来抢地,要回去~这样合法吗?僵持了几年了,我们家也没理他们,我们是跟公家领的!可是人家有权有势还收买好些当时的认人证!像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要怎么维权呢,想了解:现在该如何证明地的所有权是自家的?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26 条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耕地交回发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你家是村委会安排接收,符合村集体调整承包地的法定情形。
2025-12-25 15:01:44 回复
你们领取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享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才能享有。当原承包人全家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时,他们已经丧失了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原则上应将承包地交回村集体。因此,当年村委会将该土地重新分配给你家,在程序上是正当的。对方现在基于城镇户口身份回来要地,缺乏法律基础。
2025-12-25 12:58:1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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