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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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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九年的孩子要注意什么

苏* 黑龙江-双鸭山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4 14:05:12 412人阅读

抚养九年的孩子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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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义务是全方位的,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条件,保障孩子身体健康权是基础,必要的医疗照顾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障。
(2)教育上,保障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责任,同时关注心理健康,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
(3)在财产使用方面,合理安排孩子财产,不侵占其财产权益,确保财产用于孩子生活所需。
(4)监护职责要求父母保护孩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他人侵害。
(5)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方保障对方探视权,这都是为了孩子的权益。

提醒:
抚养孩子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各项法定义务,避免因疏忽侵犯孩子权益。不同家庭情况复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2-24 18: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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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保障孩子生活、教育、医疗基本条件时,要定期带孩子体检,按时送孩子入学,合理安排家庭支出用于孩子生活。
(二)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父母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避免家庭矛盾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三)管理孩子财产时,建立专门账户管理孩子财产,记录每一笔收支情况,确保财产用于孩子。
(四)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了解孩子行踪和交友情况,防止孩子受到意外伤害或不良影响。
(五)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抚养方配合对方探视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025-12-24 17:3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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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义务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要保障孩子身体健康,给予必要医疗照顾。
2.教育上,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视其心理健康,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3.合理使用财产,保障孩子生活所需,不侵占其财产权益。
4.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孩子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受他人侵害。
5.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方保障对方探视权。全面履行义务,保障孩子权益。

2025-12-24 16:5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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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抚养孩子需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条件保障,保护孩子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父母离婚后也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条件是抚养义务的基础,保障孩子身体健康权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法定责任。在孩子财产使用上,父母作为监护人要合理安排,不能侵占孩子财产权益。父母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孩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他人侵害。若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抚养方保障对方探视权也是应尽的责任。全面履行这些义务,才能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其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如果在抚养孩子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24 16:1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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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需全面履行法定义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抚养义务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方面,要保障孩子身体健康权,提供必要医疗照顾。在教育上,保障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关注其心理健康,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在财产使用方面,要合理安排,保障孩子生活所需,不得侵占其财产权益。父母作为监护人,需保护孩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他人侵害。若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依法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应保障对方探视权。

为更好履行抚养责任,父母应树立正确抚养观念,学习育儿知识;建立家庭财产管理制度,保障孩子财产权益;离婚双方应友好协商,保障孩子得到双方关爱。

2025-12-24 15:30:1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所以扶养费是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扶养费就越高。而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并不是同等的概念。按照现在的伤残等级划定,一般认定七级以下伤残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一至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必须达到1~6级才考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问题,7~10级者无权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同学、同事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彼此信任又碍于情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还要注意保留债务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和行驶证等的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以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就会调查清楚的。殊不知,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就无法得到保护民间借贷九大注意事项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私人之间用于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民间借贷也逐渐增多。为了避免和减少民间借贷纠纷,广州曹律师特提醒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确定对方是否有偿还的能力对债务人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其信用情况,对那些不守信用、缺乏还款能力者,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去,否则,即使是打赢了官司也收不回欠款。二、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同学、同事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彼此信任又碍于情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还要注意保留债务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和行驶证等的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以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就会调查清楚的。殊不知,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就无法得到保护三、要约定合法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一是借贷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二是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第三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息借款也可以无息借款,是否有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下同),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1、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但“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目前法律认定“高利贷”的下限是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所谓“高利贷”是指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并非指本金和利息全部不受保护,而是指超过央行基准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不受保护;本金和没有超过四倍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2、民间借贷不允许计算“复利”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对于出借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也属于计算复利行为,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虽然约定“复利”,但是按照收取的利息和实际出借的本金计算,利率在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范围内的,“复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复利”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实际上出借人可以采取“利息+违约金”的方式达到计算复利的目的,出借人约定借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约定借款人到期不还如何计算违约金即可。3、无息的民间借贷也能计算利息。无息的民间借贷包括定期无息借贷和不定期无息借贷两种。对于定期无息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对于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四、要采取担保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找个担保无疑会给债权人收回借款增加了一道保险,即使借款人不能偿还,还可以向担保人求偿。担保责任建议约定为连带担保责任,这样更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担保的方式较多,但适用借贷关系的可行的是:抵押或者保证。要注意的是:1、抵押登记:当债务人提供房子、车子作抵押物时,双方要去房管局、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时抵押权才成立。2、如当债务人提供保证人时,一要考虑保证人的经济实力,二要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当然也可不写明具体的保证方式,因法律规定保证方式不明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这既考虑了情面,又保障了自己的债权。五、要重视诉讼时效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并没有对诉讼时效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不法之徒正好钻了法律空子,采取赖账、拖欠、回避等方式,以逃避债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也就是说,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不予保护。六、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将借条写成欠条,一旦涉讼,债务人就常常辩称已过诉讼时效。因为借条与欠条最大的区别是:欠条从出具欠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而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是从债权人确定还款期限,等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民间借贷中债务人应当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且应让债务人当面出具借条。如果债务人已经早已准备好借条,可能存在债务人让他人代写的情形,一旦诉讼时,债务人就否认债务关系,经笔迹鉴定,确非债务人笔迹,则债权人要败诉。另外,如果感觉债务人的书写跟平常的书写习惯不一致,则考虑让他在借条上按手印。附借条格式:借条兹张三(借款人)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80300元整(大写:捌拾万叁仟元整)。双方约定按照年利息6%计算利息。还款期限12月31日前。保证人王五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住址:日期:1月1日保证人(签字):日期:1月1日七、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那么民间借贷是不是只签订借款合同就可以了?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根据《合同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因此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1、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表明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2、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接收。能够证明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证据有银行转帐和借款人亲笔书写的“收条”、“收据”之类的收款凭证等。理论上只有“借款合同+收款凭证(包括银行转帐凭证)”这两个要素才能充分证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经“提供”了借款。当然,日常生活中简单的做法是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收条上写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借款;否则只有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借款“合意”而不能证明您将款项交付给了借款人,借款合同(借条)还尚未生效。八、约定管辖当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跟债权人的户籍所在地相距很远的时候,建议借条(或合同)上写明一旦涉讼时的管辖。因为的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实务中,举证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难,因此诉讼时,一般是原告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如果原被告相聚很远,则作为债权人的原告需自行承担很多费用的。所以借条上约定一旦涉讼时由债权人所在地管辖,可以节省数额不菲的费用。九、相关费用的承担发生诉讼纠纷时,债权人到人民诉讼所涉及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由债务人承担注:本文所述借款人与债务人系同一法律概念,出借人与债权人系同一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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