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汉沽区法律咨询 > 汉沽区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女方再婚嫁妆怎么算

离婚女方再婚嫁妆怎么算

母** 天津-汉沽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4 09:18:03 492人阅读

离婚女方再婚嫁妆怎么算

其他人都在看:
汉沽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汉沽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女方在结婚登记前获得的嫁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再婚时该嫁妆仍归女方所有,女方可自主处置。

结婚登记后获得的嫁妆,若赠与人未明确仅赠与女方一人,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分割的按结果确定归属;未分割的,需先进行分割。

若婚后嫁妆的赠与人明确说明只给女方一人,该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后再婚依旧归女方所有。

2025-12-24 14:48: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离婚后女方再婚时嫁妆的归属,取决于嫁妆的取得时间及赠与是否明确只归女方一人。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嫁妆的归属需分情况判断。一是嫁妆在结婚登记前取得,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可自由处置,再婚时仍归女方所有。二是嫁妆在结婚登记后取得,若赠与人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一人,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分割该财产的,按分割结果确定归属;未分割的,需先依法分割。若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一人,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再婚时依旧归女方。若对嫁妆归属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4 13:29:28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后女方再婚时嫁妆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嫁妆取得的时间以及赠与是否明确指向女方个人,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归属结果。

1.婚前取得的嫁妆处理方式。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由女方获得,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可自由处置该财产,再婚时该嫁妆仍归女方所有。

2.婚后未明确赠与女方一人的嫁妆处理方式。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获得,且赠与人未明确只赠与女方一人,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对该财产进行分割的,按分割结果确定归属;未分割的,需先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完成分割,再确定再婚时的归属。

3.婚后明确赠与女方一人的嫁妆处理方式。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后再婚时依旧归女方所有。

4.争议解决建议。女方若对嫁妆归属存在争议,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嫁妆的购买凭证、赠与合同或能证明赠与意图的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利。

2025-12-24 12:29:3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嫁妆在结婚登记前由女方获得,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女方再婚时仍归女方所有,女方可自由处置该财产。

(2)嫁妆在结婚登记后获得,且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一人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后女方再婚时依旧归女方所有。

(3)嫁妆在结婚登记后获得,赠与人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一人的,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已对该财产进行分割,按分割结果确定归属;若未分割,需先依法分割后再确定归属。

提醒:
女方应注意保留嫁妆取得时间、赠与情况的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赠与协议等,以便在主张嫁妆归属时提供有效支持。

2025-12-24 11:43:18 回复
咨询我

(一)确定嫁妆取得时间。若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获得,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女方再婚时仍归女方所有,女方可自由处置。

(二)若嫁妆在结婚登记后获得,需看赠与情况。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人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再婚时依旧归女方。赠与人未明确说明只给女方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结婚登记后获得且未明确只赠与女方的嫁妆,离婚时已分割的按分割结果确定归属,未分割的需先分割再确定再婚时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5-12-24 10:13:17 回复

根据我国传统习俗,嫁妆是给新娘子的,属于新娘子的私人财物,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那么,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呢我们来看一下。一、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二、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通常男女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女方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彩礼,而女方则会带一些财产作为嫁妆。司法实务中关于彩礼与嫁妆而产生的纠纷比较多,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夫妻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呢?此时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  一、嫁妆的含义  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是给新郎及新郎家庭的,也有或部分是专为女儿婚后准备的。嫁妆多少也视地区及家庭财力而异。我国旧时嫁妆大同小异。在山西民间,民俗讲究有合欢被、对枕及柜、箱、梳妆台等等,目前送洗衣机、冰箱等电器者为多。有些富裕人家甚至把生活用品统统备齐,称“半房嫁妆”,如果嫁妆包括全部生活和生产所需者,则称“全房嫁妆”。  二、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通过上面内容的讲解,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尚未对嫁妆有过统一的立法,而实践中通常认为嫁妆是赠与行为,此时就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然后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