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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捡到孩子抚养十八年怎么算

张** 北京-延庆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4 06:59:22 446人阅读

父亲捡到孩子抚养十八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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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亲捡到孩子抚养十八年,若尽力寻找亲生父母无果,且孩子当时无人照料,这种抚养行为可能构成事实收养关系。这是基于保护儿童权益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考量。
(2)构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旦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权利义务同自然父母子女关系一样,双方互有权利和义务。
(3)孩子成年后亲生父母出现主张抚养权,收养关系解除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通常需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4)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给付生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养父母付出的保护。

提醒: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和解除都有严格法律规定,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12-24 09:4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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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抚养捡到孩子18年,若一开始就积极寻找其亲生父母但未找到,且孩子当时无人照料,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事实收养关系。之后应尽快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使收养关系合法化。
(二)孩子成年后亲生父母出现主张抚养权,若要解除收养关系,先由收养关系当事人协商一致,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
(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收养关系解除问题。
(四)收养关系解除后,若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经其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2025-12-24 08:5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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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捡养孩子18年,先看是否找过其亲生父母。若没找到,孩子无人照料,可能构成事实收养。此时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

2.孩子成年后亲生父母出现要抚养权,解除收养关系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一般先协商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协商不成可诉讼。解除后,成年养子女要给缺乏劳动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生活费。

2025-12-24 08:4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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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父亲捡到孩子抚养十八年可能构成事实收养关系,可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成立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孩子成年后亲生父母出现主张抚养权,解除收养关系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可能需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生活费。
法律解析:
当父亲捡到孩子抚养多年且一直未找到亲生父母,孩子处于无人照料困境时,这种抚养行为可能构成事实收养关系。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旦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权利义务就和自然父母子女关系一样。孩子成年后亲生父母出现主张抚养权,收养关系不能随意解除,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并且收养关系解除后,若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经其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给付生活费。如果您遇到类似收养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4 08:1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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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捡到孩子抚养十八年,若尽力寻找其亲生父母无果,且孩子处于无人照料的困境,这种抚养行为可能构成事实收养关系。构成事实收养后,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孩子成年后亲生父母出现主张抚养权,收养关系的解除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通常需收养关系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3.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给付生活费。建议捡到孩子后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寻找其亲生父母,办理收养登记,以保障各方权益。若涉及收养关系解除,要遵循法定程序,避免纠纷。

2025-12-24 07:28:24 回复

您好,关于子女满十八周岁后父亲不继续抚养犯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相关案例】小郭自父亲郭某和母亲刘某离婚后一直跟随刘某生活,离婚时双方约定郭某每月向小郭支付抚养费至其生活之日止。至小郭满十八周岁后,不再继续学业,也未丧失劳动能力时,则不能再继续要求郭某向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其向,将会败诉。即使郭某在诉讼中承诺愿意继续支付,也不会记入判决书中,郭某可在案外依自愿向小郭给付金钱支持。如果小郭就读高中以上的学业,可以与父母协商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或者通过向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或勤工俭学争取继续就学的机会。【律师解析】子女满十八周岁后父亲不继续抚养违法吗?在法律上面来说是不违法的,不过道义上来说不过去。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上大学、结婚所需的费用父母可以不负担。当然,父母基于感情自愿继续承担的.法律不予干预。《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可见,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是两种子女: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生活的子女。满18周岁的子女显然已属成年,那是否属于“不能生活的子女”呢?《婚姻法解释(一)》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满l8周岁的成年子女只有还在高中或是初中、小学接受教育的,或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才有权利向父母请求给付抚养费。对于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只要已经结束了高中及其以下的学历教育就不能再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了;即使由于考上大学仍在学校接受教育,此时父母也无付给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当然,父母自愿给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接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夫妻离婚的时候将孩子判给了母亲,父亲每个月按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后来父亲又重新结有家庭,所以他在子女长到18岁的时候,就拒绝再支付抚养费了。那么,【相关案例】小郭自父亲郭某和母亲刘某离婚后一直跟随刘某生活,离婚时双方约定郭某每月向小郭支付抚养费至其生活之日止。至小郭满十八周岁后,不再继续学业,也未丧失劳动能力时,则不能再继续要求郭某向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其向,将会败诉。即使郭某在诉讼中承诺愿意继续支付,也不会记入判决书中,郭某可在案外依自愿向小郭给付金钱支持。如果小郭就读高中以上的学业,可以与父母协商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或者通过向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或勤工俭学争取继续就学的机会。【律师解析】在法律上面来说是不违法的,不过道义上来说不过去。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上大学、结婚所需的费用父母可以不负担。当然,父母基于感情自愿继续承担的.法律不予干预。《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可见,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是两种子女: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生活的子女。满18周岁的子女显然已属成年,那是否属于“不能生活的子女”呢《婚姻法解释(一)》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满8周岁的成年子女只有还在高中或是初中、小学接受教育的,或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才有权利向父母请求给付抚养费。对于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只要已经结束了高中及其以下的学历教育就不能再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了;即使由于考上大学仍在学校接受教育,此时父母也无付给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当然,父母自愿给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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