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它仅属于民间约定未来结婚的习俗行为,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
1.婚姻关系的确立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完成法定程序。这些法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自愿结婚、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同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只有完成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正式确立。
2.订婚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且不受婚姻法律保护。订婚只是双方就未来结婚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会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受婚姻相关法律的保护与约束,因此订过婚在法律层面不算经历过一次婚姻。
法律分析:
(1)订婚属于民间习俗范畴,不具有法律上婚姻关系的效力。它仅代表男女双方及各自家庭就未来结婚事宜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会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受婚姻法律规范的保护或约束。
(2)婚姻关系的确立需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正式确立婚姻关系。
(3)订过婚在法律层面不被认定为经历一次婚姻。因为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以完成结婚登记为法定要件,订婚未经过该法定程序,因此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提醒:
订婚不产生合法婚姻效力,若因订婚涉及彩礼等财产问题,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若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需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订婚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仅为民间习俗中的一种约定行为,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婚姻关系的成立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完成法定程序,即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后领取结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确立。
(三)订婚后双方若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如财产共有、相互扶养、继承等法律关系均不成立,相关纠纷也不适用婚姻法律规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订婚是民间约定未来结婚的习俗行为,在法律上不具备婚姻效力,仅代表双方有结婚的初步意向,并非法定的婚姻确立形式。
法律明确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需满足法定程序,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后领取结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确立。
订婚仅为双方对结婚的意向约定,不会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受婚姻相关法律的保护与约束,因此订过婚在法律层面不算经历过一次婚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