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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结合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状况及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且年赔偿总额有上限。
法律解析: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遵循以下规则。首先是计算基础,需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确定。其次是计算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再次是被扶养人的范围,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最后是赔偿限制,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仅赔偿受害人应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若您遇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得到精准的解答和帮助。
2025-12-24 07: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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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综合考量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以及被扶养人的年龄、劳动能力与生活来源状况,同时需兼顾其他扶养人的分担责任与年赔偿总额的上限限制,以此保障赔偿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1.准确评估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在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时,需通过法定鉴定机构对扶养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专业评估,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基础依据,避免因评估不准确导致赔偿数额出现偏差。
2.明确被扶养人的范围与资格。需确认被扶养人是否为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对象,包括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避免非法定扶养对象被纳入赔偿范围。
3.合理确定计算年限与标准。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情况适用对应计算年限,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般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按年龄递减,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同时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为计算基准,确保标准符合地域实际情况。
4.考虑其他扶养人的分担责任。若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仅需承担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部分,需提前明确各扶养人的分担比例,避免重复主张或遗漏分担情况。
5.控制年赔偿总额上限。若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需在计算时统筹各被扶养人的赔偿金额,确保不超出法定上限。
2025-12-24 07:2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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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结合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为依据。
(2)被扶养人年龄不同,计算年限不同。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需满足法定条件,即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4)若被扶养人存在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仅赔偿受害人应负担的部分;若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提醒: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严格遵循法定标准和年限,涉及多人扶养或多个被扶养人时,需注意年赔偿总额的限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认具体赔偿金额。
2025-12-24 07:0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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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结合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确定。
(二)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生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
(三)被扶养人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年限;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仅赔偿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部分。
(五)被扶养人有数人的,每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2025-12-24 06:2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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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结合扶养人劳动能力受损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确定。
2.未成年人被扶养人费用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算。
3.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扶养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成年近亲属。
4.若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赔偿方仅承担受害人应负担部分;多人被扶养时,年赔偿总额不超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2025-12-24 04:49: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