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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已终止,从法律层面而言,各自生活互不干涉,一方无需对另一方的生育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1.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婚后才发现生育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但离婚后通常不能再就此事主张权利。此处的过错情形包括隐瞒影响生育的重大疾病等。
2.若离婚协议中存在涉及生育相关的特殊约定,双方可按照约定内容处理相关事宜。
3.仅针对描述中离婚后对方存在生育困难的情况,从法律角度而言,没有特别的解决途径。
2025-12-23 20: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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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已依法解除,生育权属于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由个人独立行使,另一方无需对对方的生育问题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双方的人身关系及生活事务互不干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存在隐瞒影响生育的重大疾病等过错行为,导致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该过错无法正常实现生育需求,且符合法定条件时,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但离婚后再就该事项主张权利的,通常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3)若离婚协议中对生育相关事项有明确约定,且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应义务或享受权利。
提醒:
婚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存在影响生育的过错时,应及时在离婚程序中主张损害赔偿;离婚协议中涉及生育相关约定需明确具体,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025-12-23 19:3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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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各自生育问题互不干涉,一方无需对另一方的生育困难承担法律责任。
(二)若婚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导致生育问题,比如隐瞒影响生育的重大疾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但离婚后通常不能再就此事主张权利。
(三)若离婚协议中有生育相关的特殊约定,双方可按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5-12-23 18:1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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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法律层面上彼此的生活与生育事务互不干涉,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生育问题承担责任的情况。
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隐瞒影响生育的重大疾病,导致另一方婚后发现生育困难,符合法定条件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但离婚后通常无法再就此主张权利。
离婚协议中若有生育相关特殊约定,可按约定处理;仅针对离婚后对方无法生育的情况,法律没有专门的解决途径。
2025-12-23 16:3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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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一方无权就另一方生育问题主张法律责任;婚姻存续期间因对方过错导致生育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离婚后通常不能;有相关约定按约定,但单纯离婚后对方生育困难无法律解决途径。
法律解析:离婚后婚姻关系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承担夫妻间的义务,因此一方对另一方的生育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各自生活互不干涉。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存在隐瞒影响生育的重大疾病等过错,导致另一方婚后发现生育困难,且符合法定损害赔偿条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但离婚后,因婚姻关系已解除,主张权利的条件通常不再具备,一般无法再就此主张权利。若离婚协议中对生育相关事项有特殊约定,应按约定履行。仅针对离婚后对方生育困难的情况,法律上没有专门解决途径。若你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对方过错遭遇生育相关问题且未妥善处理,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是否仍有主张权利的可能。
2025-12-23 15:39: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