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双女户家庭中两个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遗产分配需遵循法定继承规则或依据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留遗嘱时,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两个女儿均属于子女范畴,有权参与遗产分配,通常情况下均等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分配会有所调整,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遗嘱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家庭财产分配过程中遇到疑问或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女户家庭的财产分配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两个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并无差异。
1.未留遗嘱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两个女儿均有权参与分配,通常情况下均等分割。同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
2.留有遗嘱时,财产分配需依照遗嘱内容执行。但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能生效,确保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且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1)法定继承下的平等继承权:双女户家庭中,若被继承人去世且未订立遗嘱,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两个女儿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遗产通常均等分割。
(2)法定继承中的特殊分配规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3)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性: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遗产分配需按照遗嘱内容执行,但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要求的遗嘱不能作为遗产分配的依据。
提醒:
双女户家庭处理财产分配时,应注意留存扶养义务履行情况的证据,涉及遗嘱需确保其合法有效,不同案情的解决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未留遗嘱时,双女户家庭的两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共同继承遗产,通常均等分割。若某个女儿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若某个女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可多分;若有女儿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应不分或少分。
(二)留有遗嘱时,财产分配按遗嘱内容执行,但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比如需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符合自书、代书等法定形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应予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者不分或少分。
3.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双女户家庭财产分配需遵循平等原则,男女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利,两个女儿在财产分配中地位平等,不会因性别受到不公平对待。
若财产所有人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最优先的继承人共同参与分配,两个女儿均有权分得遗产,通常各继承人份额均等。
法定继承存在特殊分配情形,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财产所有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适当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若财产所有人留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遗嘱,遗产分配需按遗嘱内容执行,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均需满足法律要求才能生效。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