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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18岁还可不可以继续要抚养费

杨* 山东-潍坊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3 02:20:25 421人阅读

过了18岁还可不可以继续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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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成年子女一般无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但符合特定条件时仍可主张,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至子女成年为止。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形时,即使子女已成年,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一是子女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二是子女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若符合上述情形,子女可先与父母协商索要抚养费。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判决。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2025-12-23 07: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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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通常不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存在特定情形时,父母仍需继续履行该义务。

1.界定需继续支付的特殊情形。若子女虽已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

2.优先选择协商方式。符合特殊情形的子女,可先与父母沟通协商抚养费支付的具体事宜,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3.诉讼途径维护权益。若协商未能成功,子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

2025-12-23 06:2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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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形下,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不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存在特殊情形时,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子女虽已成年但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二是子女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3)若符合上述特殊情形,子女可先与父母协商索要抚养费。

(4)协商不成时,子女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判决。

提醒:
符合特殊情形的子女索要抚养费时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父母在特殊情形下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2025-12-23 05:1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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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特殊情形。成年子女若仍在接受高中或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优先与父母协商。可以主动和父母沟通,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尝试达成抚养费支付的一致意见。

(三)协商不成可起诉。若协商没有结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起诉时要准备相关证据,比如在校就读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证明自己符合特殊情形。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025-12-23 04:0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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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就没有法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了。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例外:一是子女成年后仍在接受高中或更低学历的教育;二是子女因非自身意愿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这时候父母还得继续给抚养费。

要是符合上面的特殊情况,子女可以先和父母商量要抚养费。商量不成的话,还能去法院起诉,让父母支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做出判决。

2025-12-23 04:02:2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夫妻离婚的时候将孩子判给了母亲,父亲每个月按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后来父亲又重新结有家庭,所以他在子女长到18岁的时候,就拒绝再支付抚养费了。那么,【相关案例】小郭自父亲郭某和母亲刘某离婚后一直跟随刘某生活,离婚时双方约定郭某每月向小郭支付抚养费至其生活之日止。至小郭满十八周岁后,不再继续学业,也未丧失劳动能力时,则不能再继续要求郭某向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其向,将会败诉。即使郭某在诉讼中承诺愿意继续支付,也不会记入判决书中,郭某可在案外依自愿向小郭给付金钱支持。如果小郭就读高中以上的学业,可以与父母协商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或者通过向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或勤工俭学争取继续就学的机会。【律师解析】在法律上面来说是不违法的,不过道义上来说不过去。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上大学、结婚所需的费用父母可以不负担。当然,父母基于感情自愿继续承担的.法律不予干预。《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可见,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是两种子女: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生活的子女。满18周岁的子女显然已属成年,那是否属于“不能生活的子女”呢《婚姻法解释(一)》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满l8周岁的成年子女只有还在高中或是初中、小学接受教育的,或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才有权利向父母请求给付抚养费。对于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只要已经结束了高中及其以下的学历教育就不能再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了;即使由于考上大学仍在学校接受教育,此时父母也无付给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当然,父母自愿给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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