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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在此期间不行使,撤销权消灭。应对方法是当事人要留意自身权益,一旦知晓撤销事由,及时在一年内通过合法途径行使撤销权。
(二)重大误解情况,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需在发现重大误解后尽快收集证据,在九十日内行使权利。
(三)受胁迫情况,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者要在胁迫结束后积极采取行动,在规定时间内主张撤销权。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要谨慎决定是否放弃撤销权,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五)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应长期关注自身是否有撤销权,避免错过五年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5-12-22 23: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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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2.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可行使撤销权。
3.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4.若明确表示或用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5.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要依实际情况准确适用时效规定。
2025-12-22 23: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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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撤销权之诉时效分一般和重大误解等情况,一般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若放弃撤销权或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时效限制。一般情况下,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这能促使当事人及时维护自身权益。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九十日的时效规定更短,因为重大误解的事实相对更明显,需尽快处理。受胁迫时,从胁迫行为终止起算一年,保障受胁迫者在摆脱胁迫后有时间行使权利。若当事人明确放弃或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这是为了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不同案件适用不同时效,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若遇到撤销权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2 21:5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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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之诉时效分一般和重大误解等情况。一般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消灭。
1.当事人应及时了解撤销事由,在规定时效内积极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遇到受胁迫等复杂情况,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确保正确行使撤销权。
3.司法实践中,应严格依据不同情形的时效规定准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秩序。
2025-12-22 21:5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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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这是较为常见的时效规定,适用于多数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由于重大误解往往涉及当事人对行为内容等存在认识偏差,所以给予相对较短的时效。
(3)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在受胁迫期间当事人无法自由行使权利,所以从胁迫终止时起算。
(4)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或者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提醒:
撤销权时效规定复杂,不同情形时效不同。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准确适用时效规定。
2025-12-22 21:17: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