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共同向父母借款且有明确证据,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经营,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一方打借条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如仅用于个人消费,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借款方独自偿还。
(3)父母出资购房等,若无明确赠与约定,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借款,再按共同或个人债务标准判断,核心在于借款用途和双方约定。
提醒:
夫妻在处理与父母的借款事宜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明确借款用途和性质。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债务认定,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夫妻共同向父母借款并有明确证据且用于共同生活经营,双方应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债务,可提前协商好偿还比例和方式,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一方打借条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借款方需独自偿还,要保留好证明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如消费记录等。
(三)父母出资购房无明确赠与约定时,按上述规则判断债务性质,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和债务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夫妻共同向父母借款,有借条等证据且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离婚时算共同债务,双方一起偿还。
2.一方打借条向父母借,钱没用于共同生活,像个人消费,可能算个人债务,借款方独自偿还。
3.父母出资购房没明确是赠与,可能算借款,按前面标准判断是共同还是个人债务。确定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借款用途和双方约定。
结论:
夫妻向父母借款是否为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共同借款且用于共同生活经营为共同债务;一方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为个人债务;父母出资购房无明确赠与约定,按共同或个人债务标准判断,关键在于借款用途和双方约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夫妻共同向父母借款且有证据,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符合共同债务特征,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若仅一方借款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就不符合共同债务条件,由借款方独自承担。父母出资购房无明确赠与约定时,因涉及夫妻财产问题,也需按债务规则判断。若对夫妻债务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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