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权利性质与行使目的
要清楚撤销权是针对债务人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撤销;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权利害及债权时,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了解其本质区别,避免混淆。
(二)按先后顺序判断
当遇到债务人行为可能涉及两种权利时,先看是否符合撤销权行使条件,若符合,先行使撤销权恢复责任财产。之后再判断是否满足代位权行使条件,若满足则可行使代位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1.撤销权和代位权通常不能同时行使。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权利,危害自身债权时,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
2.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撤销。二者行使目的和条件不同。
3.特定情形下二者存在先后顺序。如债务人危害债权,债权人可先行使撤销权恢复其责任财产,符合条件时再行使代位权。操作要依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结论:
撤销权与代位权一般不能一起行使,需依具体情形按法律规定和逻辑顺序判断操作,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先后顺序关联。
法律解析:
撤销权和代位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两种重要权利,但它们行使目的和条件不同。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权利害及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撤销权是债权人针对债务人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一般而言,二者不能同时行使。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它们存在先后顺序关联。例如,债务人实施危害债权行为时,债权人可先行使撤销权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之后若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可再行使代位权。如果遇到涉及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撤销权与代位权通常不能一起行使,二者行使目的和条件不同。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权利危及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撤销权是债权人针对债务人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不过在特定情况下,二者存在先后顺序关联。当债务人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先行使撤销权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之后若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可再行使代位权。
3.建议债权人在遇到相关情况时,仔细分析自身权益受侵害的状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按照合理逻辑顺序判断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法律分析:
(1)撤销权和代位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两种重要制度,但它们的行使目的和条件存在差异。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债权人以此保全债权;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危害债权的行为,通过撤销该行为来维护债权。
(2)一般情况下,二者不能一起行使。不过在特定情形下有先后顺序关联。当债务人实施危害债权行为时,债权人可先行使撤销权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之后若满足代位权行使条件,再行使代位权。这种先后顺序安排符合法律逻辑和保障债权的需要。
提醒: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判断,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代位权与撤销权在何种具体情境下得以行使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得依法行驶代位权,具体来说,即债务人因迟延或怠惰而未及时采取任何措施去行使自身的合法债权,从而致使债权人应得的到期债权无法得以实现。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债务人所享有的针对相对方的相关权利。
专业解答债权人在债务人消极偿债损害自身利益时,可行使代位权,依法向第三方追偿。若债务人在交易中减损资产危及债权,债权人可依法撤销相关行为,维护自身权益。这两种权利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专业解答行使代位权需满足:债权人对债务人工人的债权是有效的;债务人工人没有去行使他的到期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这个到期债权不属于债务人工人,且已到了要偿还的期限。这几个条件都不能少,这样可以确保代位权的使用是正当、有效的。
专业解答代位权行使需满足五个条件:1)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2)债务人有对他方到期债权,非专属;3)债务人消极怠于行使对应权利;4)债权人债权可能无法实现;5)代位权范围限于对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行使需符合四类法定情况:1)重大误解;2)显失公允;3)欺诈(不损及国家利益);4)胁迫(同上)。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如何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人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3、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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