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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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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结婚时彩礼方面该怎么办

汪* 黑龙江-佳木斯 彩礼咨询 2025.12.20 23:11:54 372人阅读

二婚夫妻结婚彩礼方面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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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处理结婚彩礼事宜时,应遵循自愿协商的基本原则,法律层面未针对二婚彩礼作出特殊规定,彩礼本质上属于附结婚目的的赠与行为。

1.双方需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家庭实际意愿等因素,就彩礼的数额、支付形式等细节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共识,减少因前期沟通不到位引发的后续矛盾。

2.若因彩礼产生纠纷,例如支付彩礼后未能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彩礼;若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可能涉及彩礼返还问题,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3.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彩礼相关事宜,包括数额、支付时间、形式及可能的返还情形等,以此固定协商结果,有效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2025-12-21 06: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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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二婚夫妻的彩礼事宜遵循自愿协商原则,法律层面未对二婚彩礼作出特别规定,双方可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家庭意愿等因素,就彩礼数额、形式等内容自主沟通并达成一致。

(2)彩礼本质为附结婚目的的赠与,若支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彩礼;若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可能涉及彩礼返还,具体需依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3)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彩礼相关事宜,包括彩礼的数额、支付方式、返还条件等内容,以固定协商结果。

提醒:
二婚彩礼处理需以自愿协商为基础,若涉及彩礼返还纠纷,应保留支付彩礼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2025-12-21 04:3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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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婚夫妻处理彩礼事宜应遵循自愿协商原则。双方可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家庭意愿,就彩礼的数额、形式等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彩礼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

(二)若因彩礼产生纠纷,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返还问题。例如支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可能涉及返还,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彩礼相关事宜,包括数额、支付方式、返还条件等内容,减少后续纠纷发生的可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5-12-21 02:5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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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的彩礼事宜,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不存在强制标准。

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为双方结婚,法律未针对二婚彩礼制定特殊规定。

若彩礼引发纠纷,如给付后未结婚,给付方可要求返还;已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短的,也可能需返还,具体依实际情况判断。

建议双方用书面协议明确彩礼的数额、形式等细节,避免后续产生矛盾。

2025-12-21 01:5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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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二婚夫妻彩礼事宜遵循自愿协商原则,法律无特别规定,彩礼属附条件赠与,纠纷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法律层面未对二婚彩礼作出特别规定,二婚夫妻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家庭意愿等因素,自愿协商确定彩礼的数额、形式等内容。彩礼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赠与目的为结婚。若支付彩礼后双方未能结婚,给付方有权要求接受方返还彩礼;若已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可能涉及彩礼返还问题,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彩礼相关事宜。若遇到彩礼相关纠纷或需要起草协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1 00:26:46 回复

一、离婚要返还彩礼吗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跟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用返还彩礼的,除非双方办理了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需要返还彩礼。二、关于彩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三、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是怎样的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不予采信。(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其实,彩礼的本质就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彩礼是不用返还的,除非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才会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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