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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正常足额出资的股东在公司破产时无需额外偿债,但若存在未出资、抽逃出资或滥用权利等情况,股东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本应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清偿,股东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然而,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破坏了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规定旨在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公司债务及股东责任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19 17: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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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遵循以公司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的原则。若公司破产且股东无违规行为,股东无需额外担责,由公司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不过,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避免此类情况,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足额出资,不抽逃出资,杜绝滥用权利。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管。债权人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公司及股东情况,降低风险。
2025-12-19 17:5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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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公司破产且无偿还能力时,正常出资且无违规行为的股东,无需额外清偿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清偿。
(2)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股东应按章程规定足额出资,避免抽逃出资等行为。若涉及公司债务纠纷,因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19 17:1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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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避免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况,防止被债权人要求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股东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经营中要规范管理,保障公司财产独立,维护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12-19 15:1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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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用全部财产偿还债务,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公司破产且无偿还能力时,股东足额出资、无违规行为,不用额外偿债,由破产财产清偿。
2.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3.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12-19 13:17: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