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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要怎样清算

王* 江苏-南京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2.19 10:04:36 431人阅读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要怎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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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共同债务认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等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像婚姻期间购房所借债务就常被认定为此类。
(2)分担方式: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份额,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性质、用途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3)清偿顺序: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双方再用各自个人财产继续承担。
(4)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依据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提醒:
夫妻在处理共同债务时,应妥善保存债务相关凭证。不同债务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解决方案。

2025-12-19 15: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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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共同债务时,要明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等产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可以收集相关债务产生的凭证、用途说明等证据来确定。
(二)分担债务时,先尝试夫妻双方协商,制定书面的分担协议。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准备好能证明债务性质、用途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的材料。
(三)共同财产清偿债务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盘点和估值。若共同财产不足,双方用个人财产继续承担,要保留好财产处置和清偿的相关记录。
(四)若房产等特定资产对应债务,在处理房产归属时,要考虑债务承担问题,并保障债权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2-19 14:3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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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原则:夫妻离婚清算共同债务,先认定婚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如购房借款。

2.分担方式:双方可协商分担份额,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债务性质、用途和双方经济状况判决。

3.清偿办法:先用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用个人财产承担。房产归一方,债务可能主要由其承担,但要保障债权人权益。

4.追偿权利: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担份额。

2025-12-19 12:3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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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基于婚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等所负,双方可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用个人财产承担,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等产生的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共同债务的承担份额。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结合债务性质、用途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夫妻双方需用各自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比如婚姻期间购房所借债务一般属于共同债务,若房产归一方,债务可能主要由该方承担,但要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按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如果您在夫妻共同债务清算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9 11:0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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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清算需遵循认定、分担和清偿原则。共同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等所负债务。
2.分担上,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份额,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债务性质、用途和双方经济状况等判定。
3.清偿时,一般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用个人财产承担。如因购房所借债务通常属共同债务,若房产归一方,债务可能由该方主要承担,但要保障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4.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积极协商共同债务分担,达成合理协议。若协商无果诉诸法院,应如实提供债务相关信息。债权人在债权未获清偿时,及时主张权利。

2025-12-19 10:24:58 回复

第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第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第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第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第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第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第七、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但夫妻之间的约定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除非债权人知晓,并且经过债权人的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清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由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婚姻当事人假借离婚而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例如,双方在离婚时将全部或主要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另一方承担全部或大部分共同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承担债务一方即以无清偿能力为由拒绝给付。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债务清偿协议未经债权人同意,连带债务人间有关债务承担的约定对债权人不生效力,离婚协议不能成为免除连带责任的事由。即,离婚引起的身份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当事人在这一连带债权关系中的地位,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债务清偿的约定只具有确定连带债务人内部清偿份额的效力,对债权人并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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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4 11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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