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立案前退还金额,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量刑时会从轻。
2.若诈骗财物达“数额较大”,一审宣判前全退赃退赔,且认罪悔罪,可不起诉或免刑。情节轻微危害小的,不算犯罪。
3.司法中及时主动退钱,主观恶性和危害降低,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酌情从宽。但最终量刑还得结合金额、手段等情节。
结论:
诈骗立案前退还诈骗金额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即便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若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行为人认罪、悔罪,就存在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司法实践里,退还金额及时、主动,意味着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降低,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性质、退赃退赔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等情况酌情从宽。不过,最终量刑要结合诈骗金额、手段及其他情节判定。如果遇到涉及诈骗及退赃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适合的法律建议。
1.诈骗立案前退还诈骗金额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从轻处罚可能。若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行为人认罪、悔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
2.退还金额及时、主动能体现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降低,法院会综合犯罪性质、退赃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等酌情从宽。不过最终量刑要结合诈骗金额、手段等情节判定。
3.建议涉嫌诈骗者在意识到错误后,应尽快主动退还诈骗金额,积极认罪悔罪,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受害者遇到诈骗要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诈骗立案前退还诈骗金额,并不意味着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时会有从轻处罚的考量。
(2)若诈骗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行为人认罪、悔罪,存在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
(3)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时,可不认为是犯罪。
(4)退还金额及时、主动能体现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降低,法院会综合多方面情况酌情从宽处理,但最终量刑受诈骗金额、手段等情节影响。
提醒:
即便退还诈骗金额可能从轻处罚,但实施诈骗行为仍有被追究刑责风险。不同诈骗案情对应处理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涉及诈骗,在立案前应尽快主动退还诈骗金额,展现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
(二)退还金额后,要明确表示认罪、悔罪,可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取得谅解书。
(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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