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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任意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行使方式可口头或书面,书面形式更易留存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行使任意撤销权时,赠与人可直接向受赠人表明撤销意愿,也可通过书面形式如发送撤销通知函行使,书面形式能有效留存证据,避免后续纠纷。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此外,行使任意撤销权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若因拖延行使给受赠人造成不必要损失,赠与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对任意撤销权的具体行使条件、适用范围或操作细节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7 08: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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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销权常见于赠与合同场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有权依据自身意愿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1.选择合适的行使方式。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口头方式直接向对方表明撤销意愿即可,但书面方式如发送撤销通知函,能有效留存证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已行使撤销权。
2.把握行使时间节点。需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撤销权,若财产权利已转移,则无法再行使任意撤销权。
3.注意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行使撤销权时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对方,尽量减少因撤销行为给对方带来的额外损失,若因延迟通知导致对方产生合理费用,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4.明确例外情形。若赠与合同涉及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已公证,需放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想法,此类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
2025-12-17 08:2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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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任意撤销权的适用前提为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在赠与合同中,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自主决定撤销赠与,无需经过受赠人同意。
(2)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方式包括口头与书面两种。口头通知需直接向受赠人明确表达撤销意愿,书面通知如发送撤销函件,能有效留存证据,降低后续举证难度。
(3)特定情形下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带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4)行使任意撤销权需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若赠与人拖延行使,导致受赠人为接受赠与已产生合理支出或损失,赠与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提醒: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前,需确认赠与是否属于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建议优先采用书面形式行使撤销权,留存相关凭证以减少纠纷风险。
2025-12-17 07:0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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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限制。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任意撤销权,财产权利转移后则无法再行使该权利。
(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方式。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赠人。口头方式需确保对方明确知晓撤销意思,书面方式如发送撤销通知函,能有效留存证据,减少后续争议。
(三)不适用任意撤销权的情形。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四)行使时的注意事项。需在合理时间内行使任意撤销权,避免因拖延给受赠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5-12-17 06:50: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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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销权多适用于赠与类合同场景,在赠与的财产权利尚未转移时,赠与人可按自身意愿撤销赠与。
行使该权利的方式不限口头或书面,直接告知对方撤销想法即可,若用书面通知如撤销函件,能更好留存行使权利的证据。
但涉及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带有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行使任意撤销权需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避免因拖延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25-12-17 06:24: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