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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收到假黄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pub****942 贵州-毕节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2.17 08:20:42 341人阅读

金店收到假黄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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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拿去卖了吗?详细说说

2025-12-17 13:0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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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金店收到假黄金本身无需担责,因无主观故意收假。若明知是假仍收取、销售或再转卖获利,就需担责,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解决方案是金店核实后保留好证据及时报警追损,同时提升自身鉴别能力,交易时做好查验和记录,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2025-12-17 08:2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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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黄金者涉嫌诈骗,建议立即报案。

2025-12-17 08:25:0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第三方网店卖假货,电商是否需要担责京东、苏宁、当当等知名电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营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但是对于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常常存在管理漏洞,第三方虚假宣传、卖假货、虚假销售量或虚假好评,导致网购者受骗,无奈将京东、当当等平台公司直接诉至,索要赔偿。如何对电商自己及第三方卖家进行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第一,严格审核第三方网店的资质,从根源上保证商品的品质和网店的质量。以京东为代表的电商要严格审核申请入驻自己平台的第三方网店的资质,查证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产品质检报告或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对于化妆品、食品等特殊产品,更需提高标准进行把控。第二,严格把控第三方网店销售的各个细节,规范第三方网店的销售行为。对于存在虚假销售量、虚假好评的网店一律纳入“黑名单”,公布在平台上。不允许网店使用违反《广告法》的宣传词语,要求网店必须给消费者开具与所售商家一致的发票。第三,严格管理第三方网店的售后服务行为,保障消费的维权行为。以京东为代表电商要先严格规定平台售后服务团队的行为,畅通消费者与第三方网店的售后服务渠道,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消除“只能将差评改为好评,不能将好评改为差评的”评价机制,对于“威胁差评消费者,给其寄寿衣”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惩罚并进行公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缺少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一定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京东等知名电商需要尽到自己平台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自发对自己及第三方卖家进行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一、如果你的珠宝店是正式注册登记为三个股东,那就是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财务承担责任。  2、股权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其中投资股只能转让、继承与赠予,不得退股。有限责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股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按公司章程规定的退出条件,当初怎么协议的就怎么退出。程序就是符合当初的协议情况下,带材料去工商局办理转让股权。  二、依你所述,你的店应该不是公司制,而是合伙制,那适用《合伙企业法》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五节第40条等的相关规定,合伙人要退出合伙关系,必须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其他二个股东必须承担。    1、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5、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6、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第五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你也可以向人民,要求另二个股东承担债务;如果能调解结案,那么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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