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第二次起诉离婚走协议离婚程序,冷静期规定仍适用。在此期间应慎重考虑,若确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走诉讼离婚程序,虽然没有协议离婚那样的冷静期,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当事人要积极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第二次起诉离婚仍有冷静期。从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申请并发给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内,不想离婚的一方能撤回申请,填好撤回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确认单,相关材料会存档。
2.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就当撤回申请。第二次起诉走诉讼程序虽没类似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但判决前法院会综合考量。
结论: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存在协议离婚那样的冷静期,但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而第二次起诉离婚走的是诉讼程序,并不适用上述协议离婚的冷静期规定。不过,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会综合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各种因素。如果大家在离婚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比如不清楚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法院考量因素的具体标准等,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清晰的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存在像协议离婚那样的冷静期。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程序,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而第二次起诉离婚走的是诉讼程序,没有这种法定的冷静期。
不过,在判决离婚前,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如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为更好推进离婚诉讼,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理工作。
专业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不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都没有冷静期,离婚的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的条件下才需要的,也就是说要民政局申请离婚才需要经过离婚的冷静期。
专业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冷静期是没有的,因为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只有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才会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问题,起诉离婚是按照正常流程开庭审理,不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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