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是法定离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需从三方面考量。“持续、稳定”意味着需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偶尔短暂相聚或通奸不算;“不以夫妻名义”将其与重婚区分,若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则属重婚;“共同居住”要求双方在一定时期内在同一居所共同生活,包含性生活等。认定需有证据,像租房合同、邻居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依据法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定离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认定该行为需从三方面考量。一是持续稳定,需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偶尔短暂相聚或通奸不算;二是不以夫妻名义,这与重婚相区别;三是共同居住,要在一定时期内共同生活在同一居所,有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认定要有证据,如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这种行为是法定离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婚姻双方应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忠诚于婚姻。若发现此类行为,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的判定有严格标准。“持续、稳定”意味着并非偶尔短暂相聚或通奸,虽无明确时长规定,但需共同生活一定时间。
(2)“不以夫妻名义”是与重婚的关键区别,若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
(3)“共同居住”要求双方在一定时期内共同生活在同一居所,且存在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
(4)认定该行为需要证据支持,如租房合同、邻居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定离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提醒:
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有效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若要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需从多方面判断。对于“持续、稳定”,应综合判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足够长,偶尔短暂相聚不算。
(二)“不以夫妻名义”是关键,若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则构成重婚,需注意区分。
(三)“共同居住”要求双方在一定时期内共同生活在同一居所,且有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
(四)认定要有证据,可收集租房合同、邻居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五)若发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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