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研读当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其中关于安置房款项支付的具体条款,包括是否存在面积差价、配套设施费用等支付要求。
(二)了解当地相关征收政策,咨询征收部门,掌握政策中对于安置房款项支付的标准和规定。
(三)若对协议或政策存在疑问,及时与征收部门沟通协商,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1.一般来说,搬迁所得安置房无需再付购房款。被征收人通过原房屋产权及权益置换安置房,这是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征收部门会评估原房屋价值,按比例或面积提供安置房。
2.不过有特殊情况,若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一定比例,超出部分可能要补差价;还有额外配套设施费用等。是否付款及付多少,要依据当地协议和政策。
结论:搬迁所得安置房通常无需支付购房款,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支付差价或额外费用,具体依当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政策而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搬迁安置中,被征收人以原房屋产权及权益置换安置房是常见的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一般征收部门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作价,按比例或面积提供安置房,在此种正常情况下无需再支付购房款项。然而,若安置房面积超出原房屋应安置面积一定比例,超出部分按规定可能需支付差价;若存在额外配套设施费用且有特殊约定,被征收人也需支付相应款项。由于各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政策不同,具体是否支付及支付内容需参照当地情况。如果对搬迁安置中支付款项的问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搬迁所得安置房一般无需再支付购房款项,这是基于以原房屋产权及相关权益置换安置房的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征收部门会按政策和标准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作价,依相应比例或面积提供安置房。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可能需支付款项。一是安置房面积超出原房屋应安置面积一定比例时,超出部分需按规定支付差价;二是有额外配套设施费用且有特殊约定时,被征收人要支付相应款项。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被征收人在搬迁安置前仔细研读当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相关政策规定,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
2.遇到需支付款项的情况,及时与征收部门沟通,了解费用明细和支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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