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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和孙子谁能继承宅基

罗** 江苏-无锡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2.12 13:25:12 353人阅读

女儿和孙子谁能继承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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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留遗嘱时,积极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以保障对地上房屋的合法继承,同时因“地随房走”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二)孙子若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及时准备好代位继承所需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等,办理地上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若父亲健在,若被继承人有将房屋给孙子的遗嘱,孙子应妥善保管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5-12-12 17: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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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归集体,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能继承。

2.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未留遗嘱去世,女儿可继承房屋,按“地随房走”继续用宅基地。

3.孙子一般非第一顺序继承人。若父亲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孙子可代位继承房屋和对应宅基地使用权;父亲健在时,若被继承人立遗嘱将房屋给孙子,孙子可按遗嘱继承。

2025-12-12 15:4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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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无遗嘱时可继承地上房屋并基于“地随房走”使用宅基地;孙子在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可代位继承,父亲健在一般不能直接继承,有遗嘱指定则可依遗嘱继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的情况下,有权继承地上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也就获得了宅基地的继续使用权。孙子通常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内,不过在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可代位继承父亲应得份额的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若父亲健在,孙子一般无法直接继承,除非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屋给予孙子。若大家在宅基地及房屋继承方面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清晰的解答。

2025-12-12 14:3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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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地上房屋可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去世时,能继承地上房屋,依据“地随房走”原则继续使用宅基地。
2.孙子通常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若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可代位继承父亲应继承份额的地上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
3.若父亲健在,孙子一般不能直接继承。不过,若被继承人立遗嘱将房屋给孙子,孙子可依遗嘱继承。

建议:被继承人若想让孙子继承房屋,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和使用宅基地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集体规定。

2025-12-12 14:1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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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2)女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的情况下,有权继承地上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3)孙子一般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若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可行使代位继承权,继承父亲应得份额的地上房屋及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4)若父亲健在,孙子通常不能直接继承。不过,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房屋给予孙子,孙子可按照遗嘱继承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

提醒:
继承房屋时要关注宅基地相关政策变化。不同继承情形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12 13:4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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