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庭审中,原告出示证据后被告质证是重要环节,被告需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大小方面发表意见。这能让法院更全面了解证据情况,避免单一角度判断失误。
(2)法院审查证据有严格程序,会全面、客观审核,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判断证据证明力。这保证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被告对证据的态度影响法院认定。若认可,证据通常会作为定案依据;若不认可,法院会综合全案审查,对有疑问的证据要求补充或说明。这体现了法院审慎对待证据,以准确查明事实。
提醒:被告质证时应严谨认真,提出合理意见。原告也需确保证据真实合法,若对证据认定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被告质证时,应从证据的真实性(是否为真实存在、有无伪造等)、合法性(取得方式是否合法等)、关联性(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及证明力大小来发表意见。若认可原告证据,可直接表明态度;若不认可,要清晰阐述不认可的理由。
(二)当法院要求补充证据或作出说明时,被告应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作出合理说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1.庭审时,原告出示证据后,被告要质证,对证据的真实、合法、关联及证明力发表看法。
2.法院会按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审核证据,结合逻辑和生活经验判断证明力。
3.若被告认可证据,法院通常以此定案;若不认可,法院综合审查。
4.对有疑问的证据,法院可能让当事人补充或说明,最后据此裁判。
结论:庭审中被告需对原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法院审查判断证据后依据认定的证据查明事实并裁判,被告认可的证据通常会被作为定案依据,不认可则综合审查。
法律解析: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出示证据后,被告进行质证是重要环节,需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大小发表意见。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审核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当被告认可原告证据时,法院一般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若被告不认可,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审查。对于有疑问的证据,法院可能要求当事人补充或说明。整个过程是为了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判。如果您在庭审证据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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