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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说过的话有什么效力吗

杨** 山东-济南 离婚咨询 2025.12.12 02:36:11 455人阅读

夫妻离婚说过的话有什么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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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时说的话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符合法律行为有效要件且有书面等形式固定的有法律效力,反之则通常无强制执行力或可撤销。
法律解析:
在离婚场景中,若在签订离婚协议过程里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并表述出来,后续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且完成离婚登记,这些话语会成为协议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要是在日常争吵或协商时随意说的话,既没形成书面协议,也没得到司法确认,往往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另外,若一方是在胁迫、欺诈的情况下说话,违背了真实意愿,这种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销的,不产生有效的法律后果。如果对离婚时话语的法律效力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12 10: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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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时说的话是否有效要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且后续签订书面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这些话作为协议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若只是日常争吵、协商时随意说的话,未形成书面协议或未经司法确认,通常无强制执行力。
3.若一方是在胁迫、欺诈情况下说的话,因违背真实意愿,该意思表示可撤销,不产生有效法律后果。

解决措施与建议:为保障话语具有法律效力,涉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签订书面协议。在签订协议过程中要确保双方是真实意愿表达,避免胁迫、欺诈等情况发生。

2025-12-12 08:5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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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签订时说的话,若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且后续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这些话语成为协议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日常争吵或协商时随意说的话,未形成书面协议或未经司法确认,通常无强制执行力。
(3)一方在胁迫、欺诈情况下说的话,违背真实意愿,该意思表示可撤销,不产生有效法律后果。

提醒:离婚时要谨慎表达,重要事项尽量形成书面协议。若认为自身表达是受胁迫、欺诈,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以维护合法权益。

2025-12-12 07:0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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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让离婚时说的话具有法律效力,应在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后,及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将话语内容落实在书面协议中。
(二)在交流过程中要避免胁迫、欺诈对方,确保双方是真实意愿表达,否则相关话语可能被撤销。
(三)日常争吵或随意协商中的话语若想有强制执行力,可通过司法确认或形成书面协议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5-12-12 05:2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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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说话有无效力,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签离婚协议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且后续签了书面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这些话有法律效力。
2.日常争吵、协商时随意说的话,没形成书面协议或未经司法确认,通常无强制执行力。
3.若一方受胁迫、欺诈说话,违背真实意愿,意思表示可撤销,不产生有效法律后果。总之,关键看是否符合有效要件且有书面形式固定。

2025-12-12 04:11:20 回复

【法律意见】抚养权会依据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您好,关于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程序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应当提交的材料:⑴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⑵财产的产权证明。⑶结婚或未婚证明。⑷协议书草稿。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清偿作出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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