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请执行人在推动拒执罪立案方面有重要作用,可收集财产转移记录、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等初步证据,向法院或公安机关提供,以促使法院审查立案。
(2)公安机关在拒执罪立案过程中可依职权调查取证,若发现犯罪事实或嫌疑人,会依法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3)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若察觉拒执嫌疑,可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且,启动拒执罪追诉程序,无需完整证据链,有能初步证明拒执行为的证据或线索即可。
提醒:
申请执行人收集证据时要注重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对证据收集和拒执罪立案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收集财产转移记录、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等初步证据,向法院或公安机关提供,以推动法院审查立案。
(二)若公安机关依职权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或嫌疑人,会自行依法立案侦查。
(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拒执嫌疑,可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法院立案拒执罪需要有证据线索。申请执行人可自行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转移记录、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等,向法院或公安机关提供,法院会据此审查立案。
2.公安机关也能依职权调查取证。若侦查中发现犯罪事实或嫌疑人,会依法立案侦查。
3.法院执行时发现拒执嫌疑,可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启动追诉程序无需完整证据链,但得有初步证据或线索。
结论:
法院立案拒执罪需有初步证明存在拒执行为的证据或线索,申请执行人、公安机关、法院均可参与证据收集与线索提供。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若能收集到如财产转移记录、拒绝报告财产情况等初步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可据此审查立案。同时,公安机关有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权力,若在侦查中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会依法立案侦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拒执嫌疑也会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此可见,启动拒执罪追诉程序,虽不要求完整证据链,但必须有初步证据或线索。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你遇到类似拒执的情况,对相关法律流程和证据收集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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