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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故意破坏婚姻该采取什么办法

余* 浙江-温州 离婚咨询 2025.12.12 01:52:30 436人阅读

有人故意破坏婚姻该采取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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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面对故意破坏婚姻的情况,可依据不同情形采取刑事自诉、主张损害赔偿、要求停止不当行为、报案等办法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当对方与婚内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这种行为涉嫌重婚罪,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只是普通的第三者插足,致使无过错方有物质和精神损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要求适当多分。此外,对于破坏者,可先明确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若对方依旧纠缠干扰生活,可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按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如果大家在处理此类婚姻问题时遇到困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2 07: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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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故意破坏婚姻的行为应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若对方与婚内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是一般第三者插足,导致无过错方有物质和精神损害,离婚时无过错方可向有过错配偶主张损害赔偿并请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明确态度制止。向破坏者表明态度,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
2.保留证据维权。若对方继续纠缠干扰生活,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
3.寻求警方帮助。凭借保留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025-12-12 06:1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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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有人故意破坏婚姻,且对方与婚内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此行为涉嫌重婚罪。无过错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2)若只是一般第三者插足,致使无过错方有物质和精神损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能够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请求适当多分。
(3)面对破坏者,可明确表明态度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若对方继续纠缠干扰生活,无过错方要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按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提醒:
处理此类婚姻纠纷,不同情况法律适用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妥善解决。

2025-12-12 05:4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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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对方与婚内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无过错方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照片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二)对于一般第三者插足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收集物质损失凭证和精神受损害的证据,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损害赔偿并请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多分。
(三)向破坏者明确表明态度,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沟通时可进行录音留作证据。
(四)若对方继续纠缠,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5-12-12 04:5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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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有人故意破坏婚姻且与婚内一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罪,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责任。

2.若只是一般第三者插足,导致无过错方有物质和精神损失,离婚时无过错方可向过错配偶主张赔偿,分财产时可要求适当多分。

3.可让破坏者停止不当行为,若其继续纠缠,保留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2025-12-12 03:21:04 回复

一、什么叫破坏性采矿罪(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二)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是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蕴藏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等。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破坏性采矿罪如何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成立破坏性采矿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该法规,即使实施了破坏性采矿行为,也不是犯罪;其次,成立本罪必须“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否则同样不犯罪;再次,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可能触犯破坏性采矿罪;最后,本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对此刑法没有加以限制。

一、什么叫破坏性采矿罪(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二)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是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蕴藏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等。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破坏性采矿罪如何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成立破坏性采矿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该法规,即使实施了破坏性采矿行为,也不是犯罪;其次,成立本罪必须“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否则同样不犯罪;再次,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可能触犯破坏性采矿罪;最后,本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对此刑法没有加以限制。

[刑法条文]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法释〔2003〕第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5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3日起施行。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第三条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第四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第五条 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第六条 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第七条 多次非法采矿或者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高法公布司法解释严惩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为依法惩处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活动,加强保护矿产资源的执法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非法采矿行为和破坏性采矿行为是导致矿业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造成了矿产资源的严重浪费和资产的大量流失。新的司法解释着重对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行为的认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计算和鉴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上便是“破坏性采矿罪判多少年”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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