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临夏法律咨询 > 临夏欠款追讨法律咨询 > 借钱不还拘留15天还会再拘吗

借钱不还拘留15天还会再拘吗

曹* 甘肃-临夏 欠款追讨咨询 2025.12.10 14:40:11 346人阅读

借钱不还拘留15天还会再拘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临夏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临夏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司法拘留通常一次不超十五日。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胜诉后,若债务人有能力却不还钱,法院可司法拘留。

2.一次拘留十五天后是否再拘,看具体情况。若债务人仍不履行且有新的拒不履行情节,法院可再拘留,但要按法定程序来。

3.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拘留不能连续适用。有新的妨害行为,法院可重新拘留、罚款。

4.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而非简单拘留。

2025-12-10 20:21: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司法拘留一般一次不超十五日,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司法拘留,一次拘留后是否再拘看情况,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不得连续拘留,有新行为可重新拘留、罚款,涉嫌犯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拘留通常一次的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当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还钱胜诉后,若债务人有能力还款却拒不履行,法院有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次拘留十五天后是否再次拘留,关键在于债务人是否仍拒不履行且有新的拒不履行情节,若有,法院可再次司法拘留,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同时,法律明确禁止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连续适用拘留,不过出现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时,法院可重新进行拘留、罚款。另外,若债务人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不只是简单的拘留,而是要面临刑事处罚。如果大家在债务纠纷或司法拘留等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0 19:11:38 回复
咨询我

1.司法拘留一般一次不超十五日,债务人有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实施司法拘留。一次拘留十五天后是否再拘要视具体情况。若债务人仍拒不履行且有新的拒不履行情节,法院能再次司法拘留,但要遵循法定程序。
2.对于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能连续适用,不过出现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可重新拘留、罚款。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3.建议法院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新的拒不履行情节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确保再次拘留合法合规。债务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拒不执行面临更严重处罚。债权人可配合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等信息,助力执行工作。

2025-12-10 18:51:0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司法拘留通常一次不超十五日。当债权人起诉借钱不还的债务人胜诉后,若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还款,法院有权进行司法拘留。
(2)一次拘留十五日后是否再次拘留,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债务人持续拒不履行且出现新的拒不履行情节,法院可再次司法拘留,但要遵循法定程序。
(3)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能连续适用,不过若出现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能重新实施拘留、罚款。
(4)若债务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而非单纯的司法拘留。

提醒:
债务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拒不执行面临司法拘留或刑事处罚。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具体法律分析。

2025-12-10 16:52:24 回复
咨询我

(一)债权人遇到债务人有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及时向法院反映债务人的情况。
(二)法院再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三)若发现债务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12-10 15:18:11 回复

你好,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执行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拘留,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执行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请该院协助执行。这是对异地拘留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有的可能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往往自己径行到异地进行拘留,如果稍有不慎,会激化矛盾,遭到围攻,执行人员身体、装备将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异地拘留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配合和协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时,行政拘留会记入到个人的档案中,而行政处罚的档案是不会消除的。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此外,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