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图形专利是否侵权,因我国法律未明确相似比例标准,需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若被控侵权图形与专利图形整体视觉无实质差异则为相同,仅细微差别且不影响整体效果则为近似。同时要考量图形创造性高度,创造性越高保护范围越宽,还需结合用途、受众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构成相同或近似且未经许可实施,即构成侵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专利权人应加强对专利的保护意识,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发现疑似侵权行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2.对于企业或个人在使用图形时,要进行充分的检索和评估,避免使用可能侵权的图形。
3.相关部门可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图形专利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法律分析:
(1)我国法律未明确图形专利相似比例与侵权的关系,而是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2)当被控侵权图形和专利图形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认定为相同;仅存在细微差别且不影响整体视觉效果,构成近似。
(3)判断时要考量图形创造性高度,创造性越高,保护范围越宽。
(4)还需结合图形用途、受众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构成相同或近似,且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该专利,就构成侵权。
提醒:在使用图形时要谨慎判断是否与他人专利图形构成相同或近似,避免侵权风险。若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在判断图形专利是否侵权时,可先从整体视觉效果入手,若被控侵权图形与专利图形无实质性差异,可初步认定为相同。
(二)若两者有细微差别,需进一步分析这种差别是否对整体视觉效果有实质性影响,若没有则构成近似。
(三)考量图形的创造性高度,创造性高的图形专利保护范围相对更宽。
(四)结合图形的用途和受众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我国法律未明确图形专利相似比例多少算侵权,判断侵权一般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2.被控侵权图形和专利图形整体视觉无实质差异,认定为相同;有细微差别且不影响整体视觉,构成近似。此时要考量创造性高度,创造性越高保护范围越宽。
3.判断时还需结合图形用途、受众等因素。未经许可实施相同或近似专利,即构成侵权。
结论:
我国法律未明确图形专利相似比例侵权标准,判断需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法律解析:
判断图形专利是否侵权不依据相似比例,而是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当被控侵权图形与专利图形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认定为相同;若只有细微差别且不影响整体视觉效果,则构成近似。同时,图形创造性高度会影响保护范围,创造性越高保护范围越宽。并且,图形的用途、受众等因素也需纳入综合考量。若构成相同或近似,还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该专利,就构成侵权。由于图形专利侵权判断较为复杂,若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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