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安局录完口供后不一定会移交检察院,是否移交取决于案件侦查结果是否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
法律解析:
录口供是侦查常用措施,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应追究刑事责任,会制作起诉意见书并移送检察院审查。不过,若侦查中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会撤销案件,若嫌疑人已被逮捕会立即释放。这表明口供只是证据的一部分,案件是否移交检察院要综合整个侦查情况判断。如果您遇到类似涉及案件侦查和移送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1.公安局录完口供不一定移交检察院,是否移交取决于案件侦查结果是否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录口供是侦查常用措施,并非决定移交的单一因素。
2.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定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且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检察院审查。
3.若侦查中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应撤销案件。若嫌疑人已被逮捕,要立即释放并发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4.建议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侦查,全面收集证据,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移送条件。检察院应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
法律分析:
(1)公安局录口供是侦查常用手段,其并非移交检察院的唯一决定因素。
(2)当公安机关完成侦查,若认定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且应追究刑事责任,会制作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交检察院审查。
(3)若侦查中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就会撤销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会立即释放并发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提醒:是否移交检察院由案件侦查结果判定,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了解案件是否会移交检察院,可在适当时间联系办案民警询问案件侦查进展及处理情况。
(二)若当事人认为侦查结果有误,比如不应被追究责任却面临可能移送的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委托律师提出申诉,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争取撤销案件。
(三)若案件涉及自身合法权益,可关注侦查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若发现程序违法,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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