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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守拘留后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3日内提请,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二)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内及时作出决定。
(三)侦查机关在侦查中要把控好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一百五十六条至一百五十八条对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2025-12-06 12:2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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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羁押期限依情况而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一般在拘留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
2.案件侦查复杂,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一般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到期未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1个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再延2个月。
2025-12-06 11:3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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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临时羁押期限因情况而异,拘留后提请批捕时间一般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决定;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符合条件可经批准多次延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有时间要求。一般3日内提请,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决定,这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及时性与严谨性。而对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还能再延长2个月,充分考虑了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如果对临时羁押期限等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2-06 10:0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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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羁押期限依据不同情形有不同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要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决定。
2.案件侦查复杂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2个月。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羁押期限,避免超期羁押。同时要提高侦查效率,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案件侦查工作。
2025-12-06 08:3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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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临时羁押期限因情况而异。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通常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能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内作出决定。
(2)案件侦查复杂时,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交通不便、犯罪集团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2个月。
提醒:临时羁押期限有严格法律规定,案件情况不同期限有别。若对羁押期限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06 07:17: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