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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登记后收见面礼,若赠与人没明确只给一方,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财产。
2.若结婚登记后,赠与人明确表示见面礼只给夫妻一方,那就是受赠方个人财产,不算婚后共同财产。
3.结婚登记前给的见面礼,一般是对受赠方个人的赠与,不算婚后财产。判断见面礼性质要综合赠与时间和赠与人意思。
2025-12-06 07:3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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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见面礼是否属于婚后财产需结合赠与时间、赠与人意思表示等综合考量。结婚登记后受赠且赠与人未明确只赠一方的为婚后共同财产;明确只赠一方的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前给予的通常为受赠方个人赠与,不属于婚后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结婚登记后,若赠与人未明确见面礼仅赠与一方,那该见面礼作为夫妻在婚姻期间受赠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若赠与人明确只给一方,就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而结婚登记前给予的见面礼,通常视为对受赠方的个人赠与,自然不属于婚后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见面礼的性质认定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诸多细节。若对见面礼财产性质的判定等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6 06:4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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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面礼是否为婚后财产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若在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收到见面礼,赠与人未明确仅赠与一方,此见面礼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中一方,这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而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见面礼,通常认定为对受赠方的个人赠与,不算婚后财产。
2.为避免后续财产纠纷,在赠与见面礼时,赠与人应明确表达赠与意图,可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确定。夫妻双方也可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约定,明确见面礼等财产的归属。
2025-12-06 05:1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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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结婚登记后收到的见面礼,若赠与人未明确仅赠与一方,依据法律规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后财产范畴。这体现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一般归属原则。
(2)若赠与人明确表示见面礼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见面礼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并非婚后共同财产,尊重了赠与人的意愿。
(3)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见面礼,一般认定为对受赠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婚后财产,这符合婚前财产的界定。
提醒:判断见面礼性质需综合多因素考量,不同情况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6 03:3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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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在结婚登记后收到见面礼,在赠与人未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时,保留好相关的赠予记录,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证明该见面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赠与人明确表示见面礼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让赠与人以书面形式写明赠与意愿并签字,确保该见面礼成为受赠方个人财产。
(三)若见面礼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留存好能证明赠与时间的证据,如赠送时的照片、视频等,保障其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5-12-06 02:37: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