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不羁押,常见情形如下:
一是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通常不羁押。
二是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或监视居住无社会危险性,可不羁押。
三是嫌疑人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取保无危险,倾向不羁押。
四是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取保的,不再羁押。
五是证据不足不符逮捕条件,不羁押。
结论:
检察院决定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要有可能判轻刑、采取非羁押措施无社会危险性、嫌疑人有特殊身体状况、羁押期限届满未办结案件、证据不足不符逮捕条件等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被告人,因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检察院一般不进行羁押。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不羁押也符合法律规定。当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时,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检察院倾向于不羁押。另外,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以及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也不会继续羁押。如果遇到与检察院羁押决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检察院决定不羁押主要存在几种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或监视居住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满但案件未办结需取保;证据不足不符逮捕条件。
为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权益,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审查不羁押情形,避免不当适用;二是加强对不羁押人员监管,防止出现社会危害;三是提升证据收集和审查能力,确保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羁押条件。
法律分析:
(1)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险性较低,所以检察院通常不采取羁押措施。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基于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及司法资源合理利用,可不羁押。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特殊情况,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检察院倾向不羁押。
(4)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为保障程序合法,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再继续羁押。
(5)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时,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不会作出羁押决定。
提醒: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应收集相关量刑情节证据,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争取不羁押。
(二)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提供能证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材料,如良好的社会关系、固定住所等。
(三)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等,证明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当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及时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五)若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可收集证据证明证据存在的问题,向检察院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但如果不具有这些社会危险性的情形,结合其他条款规定,检察院可以作出不羁押决定。
专业解答原则上来说,这是可行的。当然,能够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必需满足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资格标准;在具体操作中,首先我们需要递交一份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紧接着就是等候由负责办理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来审议这份申请。一旦审核结果被确认并受理,那么我们就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开始实施相应的取保候审程序了。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提供合格的担保人和满足相应金额要求的保证金作为保障。
专业解答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罪名如何在检察院提审过程中被揭示的刑罚处置方法涉嫌刑事案件者于监视居住期间表达认罪意愿之时,检察机关将展开深入调查并做出进一步审理。若事实确凿,此类行为可作为从轻判罚的参考因素之一。而关于庭审现场自愿认罪的情形,应依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认罪程度及悔过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后,酌情给予基准刑下调10%以下的处罚或认定为自首、坦白情节。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对获得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如果发现他们有较大社会危害性或可能妨碍司法,那么会被逮捕并羁押在看守所。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如果嫌疑人涉嫌犯罪且有证据支持,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仅靠取保候审无法防止其社会危害,必须逮捕他们,以防他们再犯罪、危害安全、伪造证据、报复或逃避法律。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当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会停止对其羁押。取保候审就是用法律手段保证嫌疑人在案件审判期间不会逃跑,同时也能减轻羁押对嫌疑人生活的影响。检察院用这个方法,在保证案件顺利进行的同时,也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尊重。
专业解答检察院依据法律拥有对被拘留或逮捕人员实施羁押的权利,以防止其危害社会、销毁证据或妨碍司法进程。羁押期限通常不超过两个月,复杂案件经高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检察院收到起诉书后一个月内须作出决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宣判,上诉或抗诉案件二审同样限时一个月,特殊情况最多延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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