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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定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黄** 天津-东丽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2.05 10:04:09 462人阅读

离婚协定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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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共同债务范围,明确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共同债务承担方式,可约定各自承担比例或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三)若一方承担超出协议约定的债务份额,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四)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时,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2-05 18: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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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债务通常要共同偿还。先明确共同债务范围,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所负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2.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债务承担方式,如约定比例或一方全担,但这只约束夫妻,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找任一方清偿。
3.若一方多承担债务,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2025-12-05 16:2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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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共同偿还,双方可协商承担方式,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承担超份额债务一方可追偿,无法协商一致可诉至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能协商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比如约定各自承担比例或者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不过,这个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依旧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要是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协议约定的份额,就能够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大家在离婚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5 14:3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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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共同偿还。共同债务指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在离婚协议里能协商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比如约定分担比例或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不过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3.若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协议约定份额,可按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4.当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时,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建议夫妻在离婚时谨慎处理共同债务问题,明确债务范围和承担方式。若情况复杂,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5 13:0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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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确定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是处理离婚债务问题的关键,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
(2)离婚协议中夫妻可协商债务承担方式,如按比例分担或一方承担全部,但此约定仅约束夫妻双方。
(3)债权人不受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约定的限制,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4)若一方承担债务超出协议份额,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5)当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时,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债务承担时要谨慎,注意对债权人无对抗效力,若债务处理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1:36:2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与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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