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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转包分包业务中发包方对相关劳动者工伤担责;非法用工单位对伤亡人员给予一次性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当劳动者工作受伤且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理应按规定承担工伤赔偿等责任,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要求。而当发包方将工程等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这些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为避免劳动者权益受损,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对于非法用工单位,其造成人员伤亡的,需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损害。如果在工伤责任认定及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5 15: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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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在工伤责任承担上有明确规定。若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单位需按规定承担工伤赔偿等责任。这是基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安全保障的义务。
2.当把工程等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其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为了避免发包方通过转包、分包逃避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
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由该单位给予伤残或死亡职工、童工的近亲属一次性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与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积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发包方在转包、分包业务时,要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用工主体资格。
-非法用工单位应及时纠正非法用工行为,依法承担伤亡人员的赔偿责任。
2025-12-05 15:4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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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正规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工伤赔偿等责任,这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基本保障。
(2)当工程业务被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时,其招用的劳动者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发包方虽未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但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发包方通过转包等方式逃避责任。
(3)非法用工单位出现伤亡人员情况,单位要向相关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这体现了对非法用工行为的规范和对伤亡人员权益的维护。
提醒:劳动者遇到工伤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用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05 15:0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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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按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包括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二)发包方将工程等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若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发包方要积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能推诿。
(三)非法用工单位出现伤亡人员,单位应主动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2025-12-05 13:1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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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有用工资格的单位要承担工伤责任。若单位和劳动者有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受伤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单位要按规定赔偿。
2.把工程等业务转包或分包给无用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其招用的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死亡,由有资格的发包方担责。
3.非法用工单位出现伤亡人员,需向伤残或死亡职工、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2025-12-05 13:09: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