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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儿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房产原本属于自己、母亲擅自卖房等证据,向女子主张赔偿损失。
(二)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儿子可准备起诉状等材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同时追究女子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儿子为未成年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女子的监护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025-12-05 13:0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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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女子离婚后擅自卖儿子房产,属无权处分。
2.第三人善意取得房产,儿子可要求女子赔偿损失。
3.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儿子可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还能追究女子侵权责任。
4.若儿子未成年,女子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应担责,其他有监护资格者可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
2025-12-05 12:1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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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女子离婚后擅自卖儿子名下房产,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可获房屋所有权,儿子可要求女子赔偿;若不符合,儿子可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并追究女子侵权责任,若儿子未成年,女子可能被撤销监护资格。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就是所有权人。女子未经儿子同意卖房属无权处分。当第三人不知情、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完成产权登记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儿子只能向女子索赔。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儿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并追究女子侵权责任。若儿子是未成年人,女子作为监护人侵害其权益,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若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12-05 11: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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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离婚后卖掉登记在儿子名下房产,若未经儿子授权或同意,属于无权处分。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不知情、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完成产权登记,第三人可获得房屋所有权,儿子可要求女子赔偿损失。
2.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儿子有权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同时追究女子侵权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3.若儿子为未成年人,女子作为监护人的该行为侵害被监护人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
解决措施和建议:儿子或相关权益人应及时收集房产登记、买卖交易等相关证据。若涉及未成年人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及时向法院起诉保障儿子的房产权益。
2025-12-05 10:3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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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就是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女子未获儿子授权或同意就卖房,这属于无权处分。
(2)若第三人不知情且支付合理价格,完成产权登记,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儿子可要求女子赔偿损失。
(3)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儿子有权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屋,还能追究女子侵权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4)若儿子是未成年人,女子作为监护人的该行为侵害被监护人权益,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
提醒: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09:49: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