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宅基地房屋分割分多种情况,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一方婚前建造的属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但婚后增值部分可分割;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方可能无法获所有权,但可就共同财产部分获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合理分割。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宅基地房屋,因是夫妻共同劳动成果,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可由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变现后分割价款。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为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扩建、修缮等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该增值部分价值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且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连,不具备资格的一方难以获得房屋所有权,不过可就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获得补偿。在进行宅基地房屋分割时,需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及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宅基地房屋分割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1.宅基地房屋分割要区分不同情形。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可由一方得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主张则变现分割价款。
2.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属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但婚后扩建、修缮的增值部分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若夫妻一方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能无法获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但能就共同财产部分获补偿。分割应遵循房地一体原则,按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在进行宅基地房屋分割时,当事人应收集好房屋建造出资、增值等相关证据。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宅基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通常均等分割。分割方式有两种,一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补偿;二是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时,对房屋变现后分割价款。
(2)一方婚前建造的宅基地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不过,婚后对房屋的扩建、修缮等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因宅基地使用权有身份属性,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方可能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但可就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房屋价值获得补偿。并且,分割要遵循房地一体原则,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提醒:
宅基地房屋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宅基地房屋,若离婚分割,可由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的,对房屋变现后分割价款。
(二)一方婚前建造的宅基地房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但婚后对房屋的扩建、修缮等增值部分,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方,可能无法获得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但可就房屋价值中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获补偿,且分割要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业解答涉及到宅基地的夫妻离婚事宜上,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夫妻双方予以分割。然而,针对宅基地之上所附着的房屋部分,若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割;反之,若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便应当归属为其中一方名下所有。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及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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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夫妻离婚拆迁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方法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存在较大的争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民法典》也没有统一规定分割标准,不过法院应按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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