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作对子女的赠与,此为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3.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共有,另有约定除外;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为共同财产,按约定或均等分割。双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无份额约定,离婚时通常平分。
结论: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财产分割依不同情况而定,可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或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需补偿另一方,也可能按份共有、均等分割或按约定分割。
法律解析:
不同出资和登记情况决定了房产分割方式。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依民法典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属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无份额约定,通常平均分割。若涉及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财产分割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策略。
1.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财产分割需依不同情况处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产是对该子女个人赠与,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需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另一方补偿。
2.双方父母出资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均等分割或按约定分割。若双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未约定份额,离婚通常平均分割。
3.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和产权归属,可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避免日后分割财产产生纠纷。若发生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此情况法律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产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这保障了出资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的意愿,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考虑到实际情况,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体现了对夫妻共同付出的认可。
(3)双方父母出资,若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均等分割或按约定分割。若双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未约定份额,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兼顾了双方家庭的出资情况。
提醒: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情况复杂,不同情形法律处理不同,建议遇到具体问题咨询以获取精准法律分析。
(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保留好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房产归属,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要保存好还贷记录,离婚时可据此要求产权登记方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三)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明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额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有约定按约定分割,无约定则均等分割。若双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未约定份额,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专业解答家长资助当事人购房,房产归当事人个人,通常是无偿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这钱用于买夫妻联名房产,那就一般算共同财产。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还要考虑夫妻之间有没有特别约定。
专业解答婚后由父母资助购置之房地产并非必然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专业解答结婚之后,若是其中一位父母以自身名义出资购买房产的话,被法律所承认的、可能出现的各种产权登记情况会直接影响到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方案。
专业解答在夫妻关系确立之前,若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要求将房屋仅登记于他们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婚姻破裂而需要进行离婚处理时,法律规定这类房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仍然归属于夫妻中的个人所有。
专业解答首先,父母有能力出资购置一处房产,且这笔款项完全由他们承担,而子或女的另一半并未为此付出任何款项。然而,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却明确列入了子女的名字;其次,在父母出资的基础之上,剩余的购房资金则全部由子女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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