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般民事案件都是可以调解的,解除收养关系不属于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另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也可见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是可以调解的
以上就是关于解除收养案的调解程序方面的内容
2018-04-06 10:45: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