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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所得房产再出售要办哪些手续

郭* 云南-楚雄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3 04:37:05 327人阅读

离婚所得房产再出售要办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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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处理: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房产归属后,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使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保障产权清晰。

(二)签订合同:出售时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

(三)申请登记: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四)缴纳税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如满五唯一住房可免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5-12-03 10: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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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产权:离婚所得房产再出售,先确认产权清晰。若离婚协议或判决确定房产归属,持相关文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产权变更,把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签订合同:出售时与买方签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房价、付款方式等。

3.申请登记:买卖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提出转移登记申请,提交身份证、产权证书、合同等材料。

4.缴纳税费:需缴纳增值税、个税等,符合条件可享优惠,如满五唯一免个税。完成税费和登记,买方领新证,交易结束。

2025-12-03 09:1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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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所得房产再出售,要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然后签订合同、申请转移登记、缴纳税费,符合条件可享税收优惠,完成后买方领新证,交易完成。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房产产权明确是交易的基础。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房产归属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能确保出售方拥有合法的处分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并提交必要材料,是完成产权转移的法定程序。税务缴纳是法定义务,不同情况有不同税收政策,如满五唯一住房可免个人所得税,这体现了税收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若在离婚所得房产再出售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比如产权变更手续办理难题、合同条款疑问、税务缴纳困惑等,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3 08:4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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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所得房产再出售,关键在于清晰的产权与规范的交易流程。在产权方面,必须保证房产产权清晰,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房产归属,需及时持相关文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2.出售流程上,要和买方签订详细的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房价及付款方式等内容。然后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3.税务方面,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不过符合满五唯一等条件可享受税收优惠。
4.建议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交易手续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同时,合理规划税务,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交易成本。

2025-12-03 06:4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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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产权清晰是出售离婚所得房产的基础。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通过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这是合法出售房产的前提,保障了出售方对房产的合法处置权。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规范交易的关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可避免后续纠纷,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3)转移登记申请和税费缴纳是交易的必要流程。买卖双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同时依法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符合条件还可享受税收优惠。

提醒:
出售离婚所得房产时,要严格按规定办理产权变更和交易手续,注意税收优惠条件的适用。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3 06:07:1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房产在办理法定继承变更时无需缴纳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继承人继承之后进行出售的,属于转让行为,仍然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等相应税费。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城市的房产持有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以下有关法律可以参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关于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三、关于实施范围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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