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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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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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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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前科但并非累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法律明确规定了多种可取保候审的情形,包含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况。
(2)有前科只能体现其曾有违法记录,而非累犯说明其不完全符合累犯构成要件。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不会仅仅依据有前科这一单一因素。
(3)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像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核心是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
提醒:
即便有取保候审的可能,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对于有前科但非累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自身情况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上述可取保候审的条件,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在申请时,应积极向司法机关展示自己良好的悔罪表现,提供证明自身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相关证据材料。
(三)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案件情况,让司法机关更全面了解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1.有前科但不是累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条件就能取保候审。
2.符合以下情形可取保:可能处管制、拘役或单独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取保无社会危险;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婴儿,取保也无社会危险;羁押到期案件未结需取保。
3.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取保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判断有无社会危险,不只是看有无前科。
结论:
有前科但非累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几种情形可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有前科说明其有过往违法记录,但非累犯意味着不完全符合累犯构成要件。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不会仅看有前科这一点,而是综合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所以,有前科但非累犯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取保候审。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需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有前科但非累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条件时可取保候审。有前科反映其有过往违法记录,但非累犯说明不完全符合累犯构成要件,司法机关不会仅依据有前科就否定取保候审,而是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判断社会危险性。
具体符合以下条件可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展示悔罪表现,为争取取保候审创造有利条件。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客观地评估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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