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征收方积极沟通协商,将自己认为补偿款少的原因及合理诉求清晰传达,尽力达成双方都认可的补偿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在规定的六十日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让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查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合理。
(三)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来审查征收补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农户若认为补偿款少,先和征收方沟通,讲清诉求及补偿款少的理由,争取达成合理补偿协议。
2.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查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合理。
3.还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由法院审查征收补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结论:
农户觉得补偿款少,可先与征收方协商,协商无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农户认为补偿款少的时候,有多种合法途径维护权益。首先可以和征收方沟通协商,清晰表达诉求和理由,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若能达成合理补偿协议,双方都能节省时间和精力。若协商不成,农户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查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合理。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行政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诉讼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若在补偿款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农户认为补偿款少,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处理。当农户觉得补偿款少,应先与征收方沟通协商,清晰表达诉求和理由,尝试达成合理补偿协议,这是较为温和且直接的解决方式。
若协商没有结果,可申请行政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查补偿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由法院对征收补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判断补偿是否合理合法。
建议农户在处理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征收公告、补偿协议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当农户认为补偿款少,与征收方沟通协商是首要的解决途径。清晰阐述自身诉求与认为补偿款少的理由,有可能促使双方达成合理的补偿协议,这是一种较为平和且直接的解决方式。
(2)若协商没有取得理想结果,农户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行政机关会对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展开审查,为农户提供一个行政层面的救济渠道。
(3)农户还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法院会对征收补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判断补偿是否合理合法,这是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提醒:
农户在维权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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