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父母给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不分割所有权。若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使用权;没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若宅基地上有夫妻共建的房屋等,可分割这类财产。能协商就按协商结果办;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建房出资、婚姻时长等因素,把房屋判给一方,获得方给另一方补偿。
结论:
婚后父母给的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离婚时一般不分割所有权。若明确赠与一方,另一方无权分使用权;未明确则视为对双方赠与。有共同出资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可分割,能协商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因素判决并给予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所以离婚时不涉及所有权分割。父母明确将宅基地赠与一方的,其使用权归受赠方,另一方在离婚时不能分割。若未明确赠与对象,按照法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对于宅基地上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从公平角度出发可进行分割。能协商解决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协商不成由法院综合建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判决,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离婚时遇到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分割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婚后父母给的宅基地,因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只有使用权,离婚时一般不分割所有权。若父母明确仅赠与一方,另一方离婚时无权分割使用权;未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
1.若宅基地上有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如房屋,可对其进行分割。
2.能协商的按协商结果处理。
3.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建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将房屋判归一方,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建议夫妻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先协商,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合法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法律分析:
(1)婚后父母给予的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拥有使用权,所以离婚时不涉及所有权分割问题。若父母明确表示该宅基地只赠与一方,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没有分割其使用权的权利。
(2)当父母未明确赠与对象时,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若宅基地上存在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这些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夫妻能自行协商的,按照协商结果处理。
(4)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建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将房屋判给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提醒:
离婚分割涉及父母赠与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时,要注意留存父母赠与意思表示和建房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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