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有个朋友借款超过3年,一直失联。最后找到法院联系上了,但是由于超过3年,证据不全让我撤诉,重新自己找被告,合理吗?
2025-12-02 15:36:12 回复
这种让撤诉重新找被告的做法有一定合理性。借款超3年可能涉及诉讼时效问题,证据不全也不利于胜诉。解决方案是先尽量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和催款情况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若能证明在这3年里有催款行为,诉讼时效可中断重新计算。收集好证据后再起诉,而不是盲目撤诉再找被告。
2025-12-01 22:21:5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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