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失败后介绍人是否担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若介绍人仅提供投资信息,无保证收益承诺,且无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不承担责任,因为投资风险本就由投资者自行判断承担。
不过,若介绍人有故意隐瞒重大不利信息、虚假宣传收益等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介绍人存在重大过失,如未对项目基本调查就大力推荐,也可能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投资者要加强自身风险意识,投资前充分了解项目,不能仅依赖介绍人信息。
2.若怀疑介绍人有过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宣传资料等。
3.依据收集的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要求介绍人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1)介绍人仅提供投资信息,且无保证收益承诺、无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行为时,投资失败介绍人通常无需担责。因为投资风险本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其应具备独立判断能力。
(2)若介绍人存在欺诈行为,像故意隐瞒重大不利信息、虚假宣传投资收益,致使投资者基于错误认知投资并受损,介绍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3)介绍人在投资过程中有重大过失,例如未对项目做基本调查便大力推荐,也可能要担责。投资者可收集能证明介绍人过错的证据,依法索赔。
提醒:
投资前要谨慎判断介绍人提供的信息,若怀疑介绍人有过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介绍人仅提供信息且无欺诈、隐瞒等不当行为,不承担责任,投资者应自行决策。
(二)若介绍人有故意隐瞒重大不利信息、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介绍人存在重大过失,如未基本调查就推荐,可能担责。
(四)投资者可收集介绍人过错证据,依法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若介绍人仅提供投资信息,无保证收益承诺,也无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投资失败通常不用担责,因为投资风险本就需投资者自行判断。
2.若介绍人有故意隐瞒重大不利信息、虚假宣传收益等欺诈行为,致投资者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3.介绍人有重大过失,如未调查就推荐项目,也可能担责。投资者可收集证据,依法索赔。
结论:
投资失败后介绍人是否担责要具体分析,无过错一般不担责,有欺诈或重大过失等过错则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介绍人仅提供投资信息,没作保证收益等承诺,也无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时,因投资本身具有风险,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决策,此时介绍人通常无需承担责任。然而,若介绍人存在故意隐瞒重大不利信息、虚假宣传收益等欺诈行为,使投资者基于错误认识投资并受损,或者在投资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像未对项目基本调查就大力推荐,介绍人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投资者若想让介绍人担责,可收集证据证明其过错,依法要求赔偿。如果您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介绍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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