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德宏法律咨询 > 德宏交通肇事法律咨询 > 肇事逃逸找人顶替会受啥处罚

肇事逃逸找人顶替会受啥处罚

辜* 云南-德宏 交通肇事咨询 2025.11.29 07:54:52 408人阅读

肇事逃逸找人顶替会受啥处罚

其他人都在看:
德宏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德宏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肇事逃逸找人顶替,逃逸者和顶替者处罚不同。
逃逸者肇事构成犯罪,逃逸加重处罚,判三年到七年;因逃逸致死,判七年以上。不构成犯罪,交管部门罚款二百到两千,可拘留十五天以下。
2.顶替者构成包庇罪,明知对方犯罪还包庇,判三年以下或拘役、管制;情节严重,判三年到十年。不构成犯罪,拘留五天到十天,罚款二百到五百。

2025-11-29 15:18: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肇事逃逸找人顶替,逃逸者和顶替者会因是否构成犯罪面临不同处罚,逃逸者处罚较重。
法律解析:
肇事逃逸者若肇事构成犯罪,逃逸会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而顶替者若构成包庇罪,明知对方犯罪仍作假证明包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可能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肇事逃逸找人顶替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带来严重法律后果。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或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9 13:23:23 回复
咨询我

肇事逃逸找人顶替,逃逸者和顶替者均会受到法律制裁,且处罚因是否构成犯罪而不同。
1.逃逸者:若肇事构成犯罪,逃逸作为加重情节,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顶替者:若构成包庇罪,明知对方犯罪仍作假证明包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车积极处理,切勿逃逸找人顶替,以免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2025-11-29 12:10:1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肇事逃逸者的处罚根据肇事是否构成犯罪而不同。若肇事构成犯罪,逃逸作为加重情节,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更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能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顶替者的处罚同样取决于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包庇罪,即明知对方犯罪仍作假证明包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醒:肇事逃逸和找人顶替都是严重违法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29 10:40:53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逃逸者
若肇事构成犯罪,逃逸会让处罚加重,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若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处罚会更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能被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逃逸者应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二)对于顶替者
若构成包庇罪,明知对方犯罪还作假证明包庇,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不构成犯罪,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顶替者应及时向警方说明真实情况,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5-11-29 09:29:54 回复

交通肇事逃逸后找人顶替交通肇事人及顶替人应当依法分别处罚。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属于对责任归结的逃避,此时,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了对公共秩序的威胁,同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客观上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让人来顶替属于另外的行为,该行为侵害的是司法活动的公正,不符合事后不可罚理论论述的范围,因此应当另行定罪量刑。1、所谓的“事后不可罚行为”,又称共罚的事后行为。一般通说认为,事后不可罚行为是发生在状态犯的前提下,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先行为,在先行为侵犯的法益的范围内又实施了一个对先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加以保持或者利用同时并未侵犯新法益的后行为,这个后行为即可以为先行为所概括,无需再次予以法律评价。由此,判断是否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两个行为的实施是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第一个行为必须构成状态犯;第二个行为没有超出第一个行为的法益范围;两个行为均符合完整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后不可罚行为本质上是先行为已符合完整的犯罪构成,足以评价整个行为的性质,同时后行为能够被主行为加以吸收,故无需另行定罪评价。2、交通肇事后叫人顶替的行为,前后两行为侵害的范围不同。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上可分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和“顶替”两个行为。肇事者的“逃逸”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侵害被害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属于交通肇事中的从重评价的范围,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而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虽然与交通肇事本身有一定的因果联系,但其实质上侵害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其侵害的法益显而易见的已远远超出了前行为所能涵盖的范围。同时前后两个行为的主观状态不同,事后不可罚的行为要求前后两个行为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而在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中,前一个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后一个让人顶替的行为是明显的故意行为,前后行为的主观状态是不相同的。

冒名顶替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里的“逃跑”,不能仅仅理解为“逃离现场”,因为逃逸造成的本质后果是司法机关难以查清事实、判断案件性质、保留证据、减少损害、查处责任人。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导致这些后果的行为,都属于逃逸。本案中,被告人表面上看没有脱离现场,但是他身在现场和交警大队时并未承认自己是肇事人,并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承担责任,其目的是为了使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因此,被告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且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而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被告人在找人顶罪后,感到内疚向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其逃逸行为与自首行为应当分别评价,而不能互相抵销。自首是一个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是适当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